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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年度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完职中、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5—2016学年度全市基础教育年度统计工作的通知》(六教基 〔2015〕40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确保我县按期准确地完成基础教育统计,现将相关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舒城中学、舒城一中、舒城二中、七星学校、晨光学校、舒州中学、仁峰实验学校、县直学校在9月28日上报,其他中心校于9月29日至30日上报。
二、有关要求
1.做好0—18周岁人口文化状况登记更新工作。各中心学校要做好0周岁人口续登工作,各单位对辖区内0—18周岁人口文化状况登记母表要进行核实更新。登记审核工作要深入、全面、缜密、到位,要深入到家庭,到村(民委会)、计生部门、派出所进行核查,做到应登记的人口不漏、不重、不错,做到与电子学籍保持一致,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母表必须制成电子表格,输入电脑存档,电子和纸质表格由中心校统一保管,并将电子和纸质表格一同上报基教股。
2.做好各类数据的统计、衔接工作。
一是做好与2014—2015学年度0—17周岁人口变化情况的检查,增加、减少情况要据实登记,统计到位,做好与本学年人口数的准确对接。
二是抓住更新统计的机会,核准0—18周岁人口的文化状况,尤其要做好随父母外出和返乡就读的学生文化状况核实,确保普及程度统计的真实可靠性。
三是做好在校学生数的统计,切实做到学生数与会计年报数完全一致,与电子学籍录入学生数完全一致(时间节点为9月22日上午8时,休学学生为在校、在籍学生)。真正做到学生数统计无遗漏、无重复,不留任何后遗症。
四是做好学前三年幼儿入园工作的准确统计。今年的幼儿入园入班的相关数据一定要实现辖区内的全覆盖,与全县学前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保持一致。全县幼儿园、幼教点相关信息的采集要准确、详细地填入统计报表中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
五是做好三类残儿的统计工作,在特教学校就读,与随班就读的残儿一定要统计在基础报表中,不能漏报。
3.做好电子表格汇总统计工作。各中心校要对相关汇总人员严格要求,熟悉统计报表中数据间的关系,确保统计不出问题。中心校的资料员要把好汇总校核关,确保表表相符,数据一致,准确无误。涉及登记、统计的纸质表册一律由中心校负责印制。
三、其它相关事宜
1.完职中表格填好后一律交所在地中心学校,由中心校负责统计汇总,农村完职中基础报表涉及完职中的数据作为独立单位上报(晓天中学、龙河中学、千人桥中学、汤池中学、舒茶中学、桃溪中学、干镇中学),不需纳入中心学校汇总表中。有初中部的完职中对师资和办学条件要做好合理划分,不得重复统计。
2.涉及均衡发展撤并的学校,各中心学校要做好数据的合并统计,并与上学年数据相衔接。
3.文件中所有表格已上传到学籍管理群文件共享中,请下载使用。
基础教育统计是2017年我县接受省政府均衡发展验收的重要依据,各校要高度重视,做到数据准确无误,表表一致、衔接,上报表格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
4.各校务必按照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上报,不能因为个别学校没有按时上报而影响全县的统计进度,进而影响上报市教育局的时间。
附:基础教育年度统计上报材料清单
舒城县教育局
2015年9月11日
附件:
基础教育年度统计上报材料清单
1.基础教育统计表(表一至表十三)及附件表格,报纸质、电子。
2.0-18周岁人口登记表(分村登记,中心校汇总在一个文件夹内),报电子和纸质。
3.0-18周岁人口变动情况统计表、登记表,报纸质。
4.7-15周岁“三类残儿”登记表,报纸质。
5.专任教师登记表(分学段),报纸质。
6.3-5周岁幼儿入园登记表,报纸质和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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