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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经费管理的通知

2014年09月26日 17:57:42 访问量:1613

 

干汊河镇中心学校文件

 

干教字[2014]1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经费管理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中小学校教育经费管理水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切实做好当前教育经费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希遵照执行。

一、严格执行年度预算,努力提高教育经费精细化管理水平

各校要根据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收支,确保预算严格有效执行。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机制,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要定期向教职工通报预算执行情况,提高预算执行透明度。

中心校审查各校是否按照批复的额度和开支范围执行预算,进度是否合理, 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等问题

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各校要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工作的效率。建立健全支出内部管理制度,确定学校经济活动的各项支出标准,明确支出报销流程,按照规定办理支出事项。学校所有支出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一位校级领导分管财务工作,划定审批权限。重大经济事项的内部决策,应当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特殊事项按规定报教代会审议(重大经济事项具体金额大小确定如下:村小为2000元,中心校、初中为5000元以上)。村小单笔支出3000元以上须报中心校审批。

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经费支出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各校要确定专人审核支出票据,把好支出关。重点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支出凭证应当附反映支出明细内容的原始单据,并由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超出规定标准的支出事项应由经办人员说明原因并附审批依据,确保与经济业务事项相符。各校财务人员要认真钻研业务,熟悉相关财务知识,支出凭证应明确财务行为发生的时间和期限,科学分类,及时结算报账,严禁拖报、漏报、重报。

(一)加强公务接待管理

各校校长要学习好、领会好“八项规定”,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带头贯彻执行,切实转变作风。学校要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公务接待制度并严格执行。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实名登记、“三单合一”(公务接待呈批单、原始菜单、接待饭店餐饮发票)、按期报账(重申按有关规定及时报账,各项日常支出超过60日不予报销,由经办人自行负责)、预算管理等规定。公务接待一般在学校餐厅安排工作餐,严禁超标准接待,严禁消费酒水香烟。

严格执行省有关义务教育学校公务接待费支出不超过公用经费2%的规定,对超出预算的公务接待支出不予以报销.中心校对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对公务接待管理混乱,接待费用严重超支的单位进行通报,对单位负责人实行戒勉谈话,并按有关财经法规制度进行处理处罚。

中心校人员到辖区内学校开展工作确需用餐的由中心校安排。

(二)加强会议费支出管理

各校要减少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模,降低会议成本。严格控制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各类会议不赠送和发放纪念品或土特产。学校内部召开会议、工作时间组织集中学习培训原则上不安排用餐财务人员要正确处理好会议费支出,确实属于会务支出,附相关的签到簿、通知等作会议费支出。村小不得列支会议费。

(三)严格租车管理

各校应当充分利用公共交通工具,乘车前往目的地。特殊情况经单位负责人批准方可租用车辆。各校要建立租车批准登记制度,及时结账。

(四)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校要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教育教学方面的投入。保证教师继续教育、教学研究上的各项支出;合理购置办公设备、教学器材和低值易耗品。严防因外部公关推销,购置过多物品,造成浪费。

四、进一步加强招标采购管理工作

为规范教育系统政府招标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县局以舒教〔2014〕10号文件,要求各学校进一步提高对政府招标采购工作的认识,规范采购程序,严肃采购纪律。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文件,掌握精神实质,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现对学校的招标采购管理工作补充规定如下。

1、申报。要认真填写《舒城县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申报表》,一式三份填写,均应上报局招标管理办公室。

2、审批。局招标管理办公室对上报的审批表进行审核,报分管局长审批。所有中小学不得未经申报审批擅自发包、采购,否则一律不予报账。

3、办理。局招标管理办公室对上报的审批表进行登记汇总,对达到县招投标局招标采购限额的,一律按规定报县招投标局办理,虽未达到限额但属大宗同类物品由局招标管理办公室打捆报县招投标局办理。属教育系统内部采购的:教育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采购物品、发包工程的由县局组织人员进行招议标或询价采购,并填写办理情况。

4、采购。由中心校采购工作领导组根据各校申报情况统一及时集中分类采购,严禁先购买再报批。

5、报账。属教育内部招标采购的,申报表一份留作报账,一份局招标管理办公室留存,一份学校留存。报账时发票须由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同时附审批表、招议标会议记录、合同、验收报告等,服务类的如会议、培训等须附会议通知、培训内容等,各项手续齐全方可报账。

五、加强收费管理,禁止乱收费

坚持按章收费,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严禁乱收费。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代收费只有三项,包括作业本费、招生考试费、自愿入伙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其他费用一律不得收取。

六、加强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和固定资产信息管理系统,清理、登记全县中小学校固定资产,建立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台账。各校要于每年11月份做好资产的盘点工作,及时按规定做好账务处理,确保账实相符。加强货币资金管理,严禁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严禁设立账外账、坐收坐支。严禁公款私借。

七、实行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

各校要成立由3-7名教职工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有成立文件、会议记录。实行任期制,一般为三年。理财小组的工作要有记录,每学期稽核都要有记录和评价),定期(每季度)在学校醒目位置公开学校财务情况,主要是公布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支出明细表),同时每学期末(2月、7月)进行财务收支稽核,形成书面稽核结论,公示并在教职工会议上公布。

八、严肃追究学校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违纪责任。

 

                                          干汊河镇中心学校

                                           2014年9月26

 

 

编辑:葛超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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