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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教人〔2020〕21号六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1)

2020年09月16日 09:25:57 访问量:347

 

 

 

 

 

 

 

 

六教人〔202021

 

 

六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小学

和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全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师职称改革深入开展,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六安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人社发〔2016〕3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六人社秘〔2020〕19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政策说明

(一)评审标准。今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执行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6〕13号)的附件《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安徽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和《安徽省中小学教研、电教机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执行《安徽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正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皖教师〔2016〕13号)、《安徽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教师〔2009〕14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职称评审标准执行《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教师〔2009〕15号)。

(二)岗位设置和管理。岗位比例的确定,严格按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意见》(皖人社秘〔2016〕317号)的规定执行。各地、各校要在规定的结构比例限额内,结合事业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科学设置岗位,加强岗位管理和监督。对于在编在岗教师,各学校须在政府人社部门核定的结构比例范围内组织申报。其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数不超过学校副高级职数的5%,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数不超过学校中级职数的10%。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必须严格审核和把关,不得超结构比例推荐申报。

(三)关于少先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2〕69号)规定,按照现行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分学科评审的办法,增设“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科目。

(四)关于城镇教师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一级教师职称,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2年以上的经历。支教人员支教期间任教学科可以不限,需提供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局属单位安排支教工作的文件、受援学校的鉴定材料或年度考核材料、任职任课表、授课计划、教学设计及学生原始成绩表;城镇中小学教师有在乡村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且符合支教规定的,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实践调研或锻炼的,须提供相关的证明和鉴定材料。

(五)关于考评课。各地按照《六安市中小学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考评课(讲课、说课)评审实施细则(试行)》(六教秘〔2016〕247号)的要求,认真开展考评课教学考评,中职学校教师考评课参照执行,考评课必须是2020年1月1日以后进行的。

(六)关于任职年限的计算。职称任职年限或任职时间均按周年计算(如,2015年12月3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基本任职年限)。

(七)关于学历资历的要求。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今年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人申报正高级教师(正高级讲师)、高级教师必须分别具备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

(八)关于乡村学校教师申报职称倾斜政策。按照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教秘师〔2019〕70号)精神,落实乡村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

(九)关于援派教师参加职称评审。认真贯彻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67号)精神。严格落实好“援疆”“援藏”“援外”“援青”“扶贫”专技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的政策,从今年起援派期为3年的,期满后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别职称。

(十)收费标准。评审费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的规定执行。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标准。各地、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严格执行评审标准条件。各校要成立考核组,组织申报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和有关文件精神。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教师的师德素养,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特别是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准则,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搞有偿补课等行为的申报人,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并按规定严肃处理。各地、各校要对照标准条件和有关规定,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进行全面考核,注重考察申报人的工作业绩和申报材料的积累过程,防止发生弄虚作假行为,切实将确有真才实学,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任职条件的人选推荐出来。

(二)严格规范程序。各地、各校要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和《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教师职称评审办法(试行)》(皖人社发〔2016〕13号)等相关政策规定开展职称评审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实际完善本地、本校的具体评价标准条件和评审推荐机制。严格按照个人申报、学校民主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各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并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流程进行。要坚持业内评审和同行评价,完善专家评审制度,保证评审专家的权威性、代表性。

(三)严格材料审查。各地、各校要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各种表格填写的内容、各种证件进行逐条逐项审查核实,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凡是要求学校填写的内容不得由申报人本人填写。特别要注意对有关证书及教育教学能力、业绩、教研科研论文等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的真实有效。学校要对申报人的德、能、勤、绩作出综合评价,推荐意见填入评审表“学校推荐意见”栏。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

(四)严格公示制度。各校必须公示申报人所有的申报材料,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各地、各校要及时调查核实,认真处理,对有争议的材料,一律不得上报。用人单位在公示后,出具《单位公示证明》;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所在单位将公示的具体内容(材料)、结果填入评审表的“申报材料公示情况”栏内。

(五)严肃工作纪律。教师在申报职称时,应实事求是地总结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绩条件,如实填报、提供有关材料和证书,不得以任何借口作假或伪造材料,并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对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申报资格;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予以撤销,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对包庇、纵容教师弄虚作假,违规推荐其申报职称的学校和学校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学校和学校主要负责人当年不得评先评优;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评审纪律或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专家,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通报批评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强化监管服务。各地要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做好审核、复核等工作,要积极主动,靠前服务,严禁在工作中出现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现象,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市有关部门对各地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开展督查,重点督查申报、考核、推荐、评审等重点环节程序是否规范,执行标准是否准确,工作是否主动等,并适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时间安排

(一)9月30日前,各县区报送高级教师、高级讲师和讲师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二)11月15日前,各县区报送一级教师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三)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正高级讲师评审工作另行通知。

材料报送地点另行安排。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工作相关政策执行。

附件: 1.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材料报送要求

2.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3.专业技术资格推荐申报材料审查表

4.中小学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材料鉴定表

5.专业技术职务任期考核表

6.安徽省中小学教师工作考评结果汇总表

7.城镇学校教师支教或在农村学校任教情况登记表

8.单位公示证明

9.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10.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11.申报材料封面

12.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13.六安市2020年度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

14.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材料报送要求

15.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16.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申报  级讲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鉴定表

17.六安市2020年度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

 

 

六安市教育局

2020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安市教育局                            2020年8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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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姚名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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