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教育局关于转发《六安市教育局关于
做好2020年度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教师职称
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和民办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六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六教人〔2020〕21号)转发你们,请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贯彻执行。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中职学校、教研室、电教馆、民办学校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
二、高度重视、严肃纪律
中小学中专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对稳定教师队伍,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具有重大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定专人具体办理。要严格按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操作,制定评审细则,公开岗位职数,成立考核组,全面考核申报人的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严格执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对申报人提供的所有材料要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坚持执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制。
县教育局将对申报高级、一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的职评材料进行初审,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当年评审资格,且按规定三年内不准评审,所涉及学校校长当年不准评优评先。
三、关于乡村教师申报职称倾斜政策
按照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教秘师〔2019〕70号)精神,落实乡村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
城镇交流到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符合任职年限且连续在乡村学校工作满3年的,可按照乡村学校教师资格条件申报高一级职称(职务)。
落实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引导教师在城乡合理流动。教龄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有高级教师职称资格而未聘任的城镇教师,本人自愿到乡村学校支教3年以上的,如相应岗位无空缺,可不占岗位结构比例聘任相应教师职务,逐步过渡消化。
教师在乡村连续任教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并符合高、中级教师资格申报条件的,或在乡村累计任教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如相应岗位无空缺的,可不占岗位结构比例评聘相应教师职务,逐步过渡消化。
四、时间安排
(一)9月30日前各单位报送《中小学中职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台账》纸质一式二份和《中小学中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纸质一份。
(二)9月30日前各单位报送《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考评课报名表》和《中职教师申报高级讲师考评课报名表》电子版。
(三)10月10日前各单位报送高级教师和高级讲师职称评审材料,并报一览表电子版。
(四)11月5日前各单位上报一级教师和讲师职称评审材料,并报一览表电子版。
(五)11月25日前各单位上报二级,三级教师和助讲职称评审材料,并报一览表电子版。
考评课工作另行通知。
相关要求
(一)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必须在结构比例内申报(皖教秘师〔2019〕70号职称评审倾斜对象不占结构比)。各校专业技术人数基数截止2020年9月30日, 2019年评审已通过的一级、高级职称(评聘一致)按已聘填报。
(二)所有电子版材料统一用Excel制表,报送邮箱:1024023****@qq.com。
(三)所有材料严格按规定时间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四)各单位报送材料须报评审推荐工作总结和校内公示图片(中小学和幼儿园以中心校为单位)。
附件 :1.《六安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有关表格:
《2020年中小学中职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台账》
《2020年中小学中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2020年中小学中职初级职称评审一览表》
《2020年中职教师申报高级讲师考评课报名表》
《2020年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考评课报名表》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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