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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材料报送要求

2020年09月16日 09:26:24 访问量:504

附件1

 

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材料报送要求

 

一、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属学校(单位)报送的材料

1.委托函。

2.《六安市2020年度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附件13

3.破格申报人员综合报告、《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附件12无破格人员不需提供)

4.公示证明(附件8

5.推荐工作情况报告

二、申报人报送的材料

(一)学历及资历条件等方面的材料

1.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均为原件)。

2.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3.中小学校长(含副职)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4.凡申报人所具备学历的专业与申报职称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这种情况可通过参加累计3个月以上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在完成正常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后再参加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申报高、中、初级职称需分别完成400学时、200学时和100学时的专业科目学习(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不作硬性要求)

5.任现职以来存入个人档案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申报高级、中级职称分别提供近5年、4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

以上学历及资历条件等方面的证件材料包装成1袋,并在证件袋封面填写具体的材料清单。

(二)能力条件方面的材料

1.提供本人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实证材料。即经学校签字盖章的人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书面总结材料和相关获奖证书等

2.行动研究报告或教育叙事或教育教学经验总结。

3.经学校验证的上一学年原始、完整的教学设计,并从中自选2-3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经学校验证的基本任期内(申报高级5年、中级4-5年反映教学工作量的原始材料,如授课计划、课表和出勤情况证明等。

4.班主任工作等材料。“担任班主任等工作”包括担任班主任、大队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课外活动小组负责人、学校中层以上干部,须提供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获奖等材料。

5.校本培训、校本教研活动、培养青年教师等方面材料。

申报高级教师提供:基本任期内(一般为5年),每学期听课指导及主持研讨不少于6节(次),每学期开设校内公开课不少于1节(次);基本任期内,开设校际公开示范课不少于2次。须提供听课指导及主持研讨原始记录,校内校际公开课原始教学设计及3位听课人原始评价意见(听课指导及主持研讨和校内公开课等材料须有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校际公开课须有双方学校校长签字证明并加盖公章)任现职以来,所辅导的青年教师在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办的优质课等各类学科教学类评比活动中的获奖证书等实证材料(须提供辅导青年教师经验总结1份,被辅导青年教师的获奖证书原件,以及学校和青年教师本人的证明材料)

申报一级教师提供:每学期听其他教师、特别是本学科教师的课及参加研讨活动不少于8节/次,每学期开设校内公开课不少于1节(次);须提供至少近3年6个学期的听课及参加研讨原始记录,校内公开课原始教学设计及3位听课人原始评价意见(听课及研讨和校内公开课等材料须有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6.申报人当年考评课材料(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密封后装入申报人材料袋)。

7.支教材料。城镇教师须提供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市属学校安排支教工作的文件、受援学校的鉴定材料或年度考核材料、任职任课表、授课计划、教学设计及学生原始成绩表;城镇中小学教师有在乡村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且符合支教规定的,提供《城镇学校教师支教或在农村学校任教情况登记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实践调研或锻炼的,须提供相关的证明和鉴定材料

根据省有关规定,结合三类对象工作实际,其支教政策调整为:办学地点在城镇的民办学校、幼儿园教师和城镇公办学校(含公办民营学校)自主聘用的教师,在申报职称时,无需提供支教经历证明;内地西藏班教师可参照从内地选派教师到西藏支教教师待遇,视同具有支教经历,由承办内地西藏班的学校提供学年度课程表和班级课程表等佐证材料即可;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考虑特殊教育的特殊性,可采用到其他特殊教育学校或附设特教班的学校或随班就读学校开展讲座、示范课、公开课等相关材料,或为特殊教育对象送教上门材料等替代支教经历。

以上每项材料装订成册,并在每项材料封面按顺序详细注明提供材料的名称

(三)业绩条件方面的材料

正高级教师提供业绩条件6项条件中的2项,高级教师提供业绩条件9项条件中的2项,一级教师提供业绩条件9项条件中的2项,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按顺序注明所提供材料的名称,详细说明符合哪几项条件

(四)教研科研方面的材料

申报人根据自己所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对相应标准条件教研科研条件”,提供相应的教研科研材料,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按顺序注明所提供的材料名称,详细说明符合哪几项条件

(五)其他方面的材料

1.《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

2.《专业技术资格推荐申报材料审查表》(附件3一式2份装入证件袋内。

3.《中小学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材料鉴定表》(附件4一式2份。

4.《专业技术职务任期考核表》(附件51份。

5.《安徽省中小学教师工作考评结果汇总表》(附件61份。

6.《城镇学校教师支教或在农村学校任教情况登记表》(附件71份

7.《单位公示证明》(附件8)。

8.《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9)。

9.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10

10.申报材料封面(附件11

11.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贴在《评审表》封面的背面填表说明下面,办理资格证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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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姚名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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