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建设教育系统新时代
文明实践中心的通知
各完职中、中心校,初级中学,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中共舒城县委办公室 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实施方案》(舒办发〔2018〕39号)要求,现就建设教育系统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李锦斌重要批示和全省基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见行见效,社会风尚向上向善。
二、时间安排
9月底前,局机关和各学校要挂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并组织1次活动。选择、利用现有活动场所,实现资源共享,按照“五有”要求:做到有设施较为完善(包括标志牌在内)的传习场所;有丰富实用的传习计划和内容安排;有较为稳定、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传习队伍;有务实管用的传习制度;有规范的传习档案资料。10月20日前,各单位“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情况形成自查报告(附活动开展图片)上报局办公室(联系人:王权,QQ邮箱:443990740)
三、宣讲形式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要结合开展学习教育、专题宣讲、举办道德讲堂、组织艺术化宣讲等多种方式,突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传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行科学知识普及,努力为群众提供“菜单式”服务,并积极适应“微传播”的特点,充分利用QQ、微博、微信、微视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切实增强传习活动的针对性、互动性、体验性、实用性和有效性。
四、宣讲队伍
按照政治过硬、素质优良的原则,成立宣讲队伍,同时将符合条件的党员领导干部、老党员、志愿者等,列入宣讲队伍。
五、运行方式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由局机关负责指导,各学校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确保有效和规范运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要专门制定宣讲活动计划,确保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12个场次(即每月1次);要加强对每个场次活动的内容、人员、环节、效果等把关,力求做到弘扬主旋律,积聚正能量;要加强档案的整理和管理,做到考核督查有据;要加强对传习活动的宣传和总结,努力提升传习水平和质量,不断扩大传习活动影响力。
六、工作要求
1.局机关将加强对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领导,在方向上牢牢把握,在推进上精心部署,在投入上给予保障,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要与教育系统乡村振兴战略、文明单位(校园)创建活动等结合推进,做到资源统筹、设施整合、共建共享。
3.要注意掌握总结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进展情况,并及时报教育局办公室。
附件:中共舒城县委办公室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舒城县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实施方案》(舒 办发〔2018〕39号)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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