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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
教育扶贫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完职中、中心校、初级中学,县直学校,局直属单位、各股室:
现将《2018年教育扶贫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对照各自工作任务,各负其责、扎实工作、稳步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年度工作计划。
各中心学校要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所辖学校及公民办幼儿园。
2018年1月16日
2018年教育扶贫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18年,舒城县教育局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统揽教育工作全局,以教育工作保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工作基调,以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上学学生(幼儿园到高中阶段)精准资助、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单位包保贫困村、干部职工深入开展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为重点,以有用、管用、实用的工作举措和务实、扎实、真实工作作风为保障,精准落实多元扶持与资助政策,确保贫困学生不会因贫困而辍学,充分发挥教育扶贫的自身行业优势,坚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
二、重点工作安排
1.按学期精准落实各项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并按最高标准进行资助。
(1)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幼儿获得资助。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幼儿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7]510号)文件要求,资助标准每年不少于800元,按年度发放。(责任单位: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各中心校、各公民办幼儿园)
(2)全面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落实到位。按照小学生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1250元标准进行发放,按学期打卡发放。(责任单位: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各中心校、初级中学、各含义务教育阶段的相关完中)
(3)高中阶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按学期发放;免学费按学期免除,县教育局资助中心按学校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后直接按标准拨付到校,学校不收取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标准为每学期省示范850元、市示范700元、民办学校350元。(责任单位: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各完中)
(4)免除中职学校所有学生学费,实现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中职学生助学金全覆盖。中职学生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按学期发放。(责任单位: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各中职学校)
(5)做好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提高助贷率。优先办理建档立卡高校学生贷款相关业务,并统计好建档立卡贷款高校学生数据。(责任单位:县教育局资助中心)
(6)做好建档立卡高中毕业生入高校入学路费资助工作。资助标准为省外高校每人一次性补助1000元、省内高校每人一次性补助500元。各相关高中阶段学校要按照县教育局资助中心通知要求,在每年高校录取工作阶段,统计建档立卡高三毕业生升入高校学生信息。(责任单位: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各完中)
(7)继续实施县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读学生资助延伸扩面工作。为保证基础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读学生资助全覆盖,将继续实施县级扩展延伸学生资助政策,将在县外就读的高中以下阶段和城区义务教育寄宿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资助政策全覆盖(含2014-2017年已脱贫户)。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2次进行,县教育局将联合县扶贫办联合发文至乡镇扶贫工作站,将上年度发放名册发放给乡镇、村审核,确定发放人员名单。(责任单位: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各乡镇)
(8)加大教育资助政策向贫困家庭宣传的工作力度。利用“一封信”、“明白卡”、“宣传折页”、“校讯通”、“宣传栏”等宣传媒介及相关手段加大力度开展学校宣传教育资助扶贫政策宣传到户、到人工作。(责任单位: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各相关学校、各类幼儿园)
(9)做好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档案整理工作。各学校要按照县教育局资助中心要求,做好摸底工作(务必将建档立卡学生信息摸准并标注清楚)、建档立卡证明材料的收集,做好相关信息的上报。县教育局资助中心按时做好资助资金的发放工作并将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信息分类做好发放花名册、发放文件、拨付票据归档,确保各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数据清楚,确保数据与名册一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各相关学校、各类幼儿园)
2.巩固各类学校教育办学条件。有效实施各类教育建设类项目政策,在完成“全面改薄”建设任务的情况下,继续巩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特别是巩固覆盖贫困村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基础设施,提高办学基础条件,保证贫困学生“有学上、上好学”。(责任单位:县教育局项目办、教仪站)
3.持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工作。对于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在做好资助全覆盖的前提下,确保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无“辍学”现象发生、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不会因贫困而“辍学”。如各相关学校发现学生“辍学”的情况下要立即向县教育局基教股汇报,同时学校要向镇、村汇报,协同配合,做好劝学工作。(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基教股,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4.进一步加强教师结对扶贫工作。一是进一步督促全系统教职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按照扶贫工作要求,参与结对帮扶的教师要每月开展一次上门入户结对帮扶活动,各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每月向县教育局上报结对帮扶活动开展情况资料。二是所有教师严格按照结对帮扶“五看月访多举措”和“四个必须”要求,做到“真上门、扶真贫”,做好“持贫与扶志”相结合,帮扶资金严格按照要求发放,鼓励广大教师自已捐助部分资金、物资用于帮扶活动,要不仅仅止步在送钱送物的层面上,真正的想方设法的为贫困户制定脱贫计划并落实措施,提升贫困户对帮扶联系人的“满意度”。三是继续开展扶贫政策宣传工作。在干部职工入户开展宣传的基础上,利用“一封信”、“明白卡”等手段加大力度开展学校宣传教育资助扶贫政策宣传到户工作。(责任单位:县教育局扶贫办,各相关学校)
5.持续开展局机关干部职工结对帮扶贫困户和帮扶结对扶贫村工作。一是开展教育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活动,保证每月开展一次,全年不少于12次。二是加大对舒茶镇火龙岗村的包村帮扶和驻村扶贫工作力度,加大对选派驻村扶贫队员的管理和对扶贫工作的帮扶力度,确保该村在2017年“出列”的基础上村级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面貌得到根本性改变。三是按县扶贫开发领导组要求开展局副科级以上干部“人人访、户户查”访查贫困户活动,确保每年不少于1次。(责任单位:县教育局扶贫办、教研室、核算分中心、电教馆、青少年活动中心)
三、其他工作安排
1.深入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继续落实《六安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构建教师补充长效机制。在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表彰奖励、评先选优、职称评审等方面注重向贫困地区学校倾斜,切实改善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增强职业吸引力。推进校长教师轮岗交流,鼓励优秀校长教师到贫困村任职任教,选派优秀教师到贫困村学校支教、走教。加大贫困地区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国培计划”“省培计划”重点向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倾斜,完善县级培训团队,做好到2020年将农村学校教师、校园长全部轮训一遍的工作任务,为贫困地区教师专业成长搭建更为广阔的平台。(责任单位:县教育局人事股、继教办)
2.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启动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新建1所公办幼儿园、改扩建4所公办幼儿园,通过政府购买和奖励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提升贫困地区学前教育普及化水平,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基教股、项目办)
3.继续实施普通高中质量提升计划。加大力度开展普通高中“两争创两提升”工作。实施舒城中学争创省级优秀示范高中工程,尽快完成征地102亩工作。桃溪中学争创省示范高中,实施舒城一中、千人桥中学提升工程。重点加强薄弱高中教学及辅助用房、体育场地建设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不断增加高中阶段优质教育资源。(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基教股、项目办,各完中)
4.加快实施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一是实施质量提升计划,争取专项资金用于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二是积极推进将舒城县职业学校升格为高等幼儿专科师范学校的争创工作。(责任单位:县教育局职教股、舒城职业学校)
5.稳步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快县特教学校迁建,完善教育教学和康复设施的配备,加强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无障碍设施建设,扩大随班就读规模,支持现有特殊教育学校扩大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支持民办特教学校发展。(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基教股、民管办,县特教学校)
6.有效开展学校间教育扶贫结对帮扶。加大城区优质学校与农村薄弱学校开展结对帮扶、乡镇优质教育学校与辖区内薄弱学校结对帮扶工作力度。开展支教、培训、讲座、送教、联片教研、管理发展指导帮促等活动,充分发挥辖区内优质学校和幼儿园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对口帮扶农村薄弱学校和幼儿园。(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基教股)
7.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餐改善计划。按照国家标准、省市要求,继续认真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餐改善计划,不断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学生健康水平。(责任单位:县教育局营养办,各相关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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