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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舒政办明电〔2015〕7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好学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同时,请各校按照检查内容务必于每月18日前(即日起至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期间)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清单统计表》报送县教育局监察室,各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清单统计表》报送情况,将列入“平安校园”年度考核工作评分。(监察室邮箱:scj****@163.com,联系电话:05648669881)
附件:《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舒政办明电〔2015〕77号)
舒城县教育局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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