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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舒城县2017年春学期
幼儿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校: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学前教育幼儿资助从2017年起按学期评审并发放资助资金。为切实做好2017年春学期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资金发放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资助全覆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以3月份摸底、核实的信息为基础,本学期资助全县所有公民办幼儿园及附设幼儿班中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在园幼儿。
二、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各地务必于2017年4月10日前,以中心校为单位将附件纸质版(加盖中心校公章)和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到县教育局资助中心,电子版报送到邮箱:751156****@qq.com。联系电话:8622820、8661641。
2. 为便于上报材料审核、汇总、统计,并确保打卡信息填报正确,按下列要求提供佐证材料:
(1)乡镇扶贫工作站导出并盖章的含有幼儿信息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信息表原件。
(2)户口本首页和幼儿信息页复印件(同一张A4纸上)。
(3)幼儿监护人的农村商业银行(原信用社)存折姓名、账号页复印件;若是农商行银行卡,必须确保卡号与持卡人姓名一致;或农商行存款、取款票据存根。
(4)在园幼儿手册幼儿信息页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幼儿班级花名册,每班一份,在受助幼儿信息下面划线确认。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对3至5周岁幼儿因经济特别困难没有入园的,可以动员全部入园,保教费从幼儿资助资金中考虑解决;特殊原因不能入园的,要宣传到位,查清原因,登记上报。
附件:1.舒城县学前资助受助幼儿信息信息登记表
2.舒城县(3—5周岁)幼儿未入园情况登记表
舒城县教育局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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