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 城 县 文 明 办
舒城县妇女联合会
舒妇〔2017〕12号
关于推荐2017年全县“最美家庭”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开发区工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泛深入地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实、落小到家庭,结合县委《关于在全县开展家风建设活动的方案》精神要求,县文明办、县妇联决定2017年继续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
一、活动主题
弘扬好家风、助力好社风
二、活动时间
2017年3月—5月
三、推荐条件
1.夫妻和睦“最美家庭”:夫妻互敬互爱、家庭和谐、幸福美满,在工作上互相支持,生活中彼此关爱,共同承担家庭责任等。
2.孝老爱亲“最美家庭”:孝敬父母、尊重长辈,关爱亲人,对体弱病残的家庭成员能够不离不弃,患难与共等。
3.家教有方“最美家庭”:为国教子,以德育人,言传身教,子女在良好的家风家教中成长等。
4.勤俭持家“最美家庭”:勤俭节约、持家有道,倡导低碳环保生活方式等。
5.邻里互助“最美家庭”:邻里团结、和睦相处,守望相助,遇到难事邻里之间热心帮助等。
6. 家风优良“最美家庭”:明礼诚信、移风易俗,摒弃陋习,建立科学、健康生活方式,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注重家庭廉政文化建设等。
7.热心公益“最美家庭”:致力公益、扶危济困、乐于助人,践行雷锋精神,关爱弱势群体,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等。
8.勤劳致富“最美家庭”:积极创业、踏实肯干、科学致富,通过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致富,当好致富带头人,为当地经济发展贡献力量等。
四、活动程序
(一)推荐。候选家庭推荐将通过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两种方式进行。
1、组织推荐。在家庭自荐、群众推荐、层层遴选、张榜公示的基础上,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单位认真做好审核工作,将“最美家庭”于5月上旬前择优选报县妇联。
2、群众推荐。全县城乡“妇女之家”设立报名点,接收群众就近推荐和自荐。广大群众也可登录“舒城妇女网”下载表格,经所在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盖章后,就近向所在乡镇、开发区妇联申报。
(二)事迹展播。在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的基础上,择优选取候选家庭,在《舒城妇女网》等媒体进行事迹展播。
(三)评委评审。事迹展播结束后,从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单位推荐的家庭中选出若干户为舒城县“最美家庭”候选户,由县文明办、县妇联组成评委会进行评审,最后确定舒城县 “最美家庭”。
(四)表彰宣传。评选出的舒城县“最美家庭”,县文明办、县妇联将适时进行宣传和表彰。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开发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重要意义,周密部署,精心策划,发动广大妇女和家庭积极参与到活动中。要结合本地实际,精心部署、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二)广泛宣传发动。要扎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宣传活动开展的目的、意义等,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群众推选;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展示活动。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地要结合实际,常态、长效开展寻找活动。要抓住不同节点设计开展各种主题活动,使“最美家庭”寻找和展示贯穿全年,重点策划好春节、“三八”、“五一”、“六一”、“八一”、中秋、重阳等节假日活动;要建立示范引领机制,把“最美家庭”的辐射带动效应发挥到最大化;建立创评联动机制,把寻找最美家庭与培育好家风、家教结合起来,进一步形成家庭文明建设合力。
(四)及时报送材料。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单位报送候选家庭推荐材料包括:(1)要填报舒城县“最美家庭”推荐候选家庭推荐表,(2)2500字左右家庭事迹材料,(3)清晰度高的家庭生活照片2张。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同时附电子版,于5月10日前报县妇联。推荐的候选家庭事迹务必真实可靠,活动期间,要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工作进度和富有创意的做法。
联 系 人:蔡晓凤
联系电话:8621412 138****1031
电子信箱:ahsc****@163.com
附件: 舒城县“最美家庭”候选户推荐表
舒城县文明办 舒城县妇女联合会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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