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全面
拆除D级危房的通知》的通知
各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拆除D级危房的通知》(皖教秘〔2014〕58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全面排查D级危房。各校须对本校校舍逐栋排查到位;各镇中心学校须对所辖学校(含幼儿园)逐校逐栋排查到位。各校排查工作须在2015年元月10日前完成,并将排查结果如实登记造册,同时拟定D级危房拆除方案及具体时间表。
二、在逐校逐栋核实的基础上,立即停止使用并全部拆除D级危房,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所有D级危房拆除工作须在2015年2月28日前完成。
三、及时更新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对已拆除的D级危房,要及时更新系统数据,保证系统数据的完整准确。
四、明确职责。各校校长是D级危房排查及拆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万无一失。县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各校D级危房登记、使用、拆除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凡未如实将D级危房登记造册或仍在使用以及在规定限期内未拆除的,将严肃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责任。
五、上报要求。各校经排查摸底,上报附件1电子表及纸质签章表(中心学校负责将所辖中小学D级危房情况汇总上报)。电子表于2015年1月10日前发送至58844****@qq.com,纸质表签章表于2015年1月12日报送至局项目办。
附: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拆除D级危房的通知
舒城县教育局
201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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