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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汊河镇中心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2013年06月04日 08:44:22 来源:舒城县干汊河中心校 访问量:553

             根据市教育局六教基【201334号文件、舒教基【201321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会议精神,成立了规范办学行为领导小组。中心校先后召开班子会、全镇中小学校长会,学习各级文件,积极开展规范办学行为自查自纠活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范招生行为方面

    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实行按学生户籍所在地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招生,确保服务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招生过程公开、透明、规范,并进行公示。及时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同时按要求做好学生变动及普九资料更新工作,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健全。

    二、规范教学行为方面

    1、中心校所辖各校能严格执行课程方案,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做到: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随意增减课时;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随意增减科目;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坚持按规定的要求考试,不随意增加考试次数。

    2、中心校所辖各校每周上课5,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045分钟。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不占用课余和节假日等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

    3、控制作业量。中心校所辖各校各年级原则书面家庭作业量中学不超过1小时,小学低年级无书面家庭作业,小学高年级尽量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教师能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各校学生作业量适中。

    4、规范日常考试。中心校所辖各校未组织参加没经县局批准的各种考试、竞赛、考级等活动,对平时的检测也予以规范,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按成绩排列名次。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评价学生。

    三、规范教师行为方面

    1、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中心校制定了一系列师德建设规章制度,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广大教师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每学年开展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选优秀教师、师德先进工作者,积极营造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的良好风尚。

    2、各校制定了教师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考核评价的基本要求。各校每月利用两至三天下午时间开展教研活动,围绕校本培训方案主题进行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教师听课节数能达到规定的要求。

3、加强对教师的管理.中心校于今年3月即下文《关于重申规范办学行为严禁有偿家教及校外办班辅导的通知》,并召开各中小学校长会,与各中小学校长签订责任状,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及校外办班辅导,教师不得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同时要求各校充分利用橱窗、黑板报等形式加强宣传。从自查情况看,中心校所辖各校无有偿家教、有偿补课、组织学生到校外集体补课及教师向学生统一征订、购买教辅材料现象。

    四、规范收费、教材管理方面

    1、中心校所辖各校能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学校无其它收费项目。

    2 严格教学用书管理。中心校所辖各校学生所使用的均为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教学用书。教辅材是在省市县教育部门指导下由学生自愿征订购买。各校从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规定之外的学生用书,也从不向学生推荐各类教辅资料。

    五、规范学校安全方面

    1、中心校所辖各校建立健全了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度,同时制定了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层层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状,确保广大师生校园内的安全。

    2、各校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安全教育,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开展系列活动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3、中心校安全工作领导组定期对各校校舍、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围环境的整治 ,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4、制定和实施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增强学生健康卫生意识,增加学生健康卫生知识,促使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通过自查,我们意识到规范办学行为,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尽管我们在工作中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规范办学行为的要求还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按要求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规范我镇中小学办学行为,中心校下一步工作打算如下:

1、坚持以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强化督查、严肃问责、标本兼治、务求实效为原则,要求各校加大宣传当前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精神,严肃治理学校办学不规范行为,确保我镇中小学教育教学秩序明显好转,不规范办学行为明显减少,学校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2、规范招生管理。根据学校布局、规模和居民居住状况,合理划分学区,清除死角,消灭盲点,努力实现行政区域内划片招生范围全覆盖,保证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就近入学。要将区域内招生政策、计划、范围、程序、录取方式、录取结果等有关信息通过有效途径向社会公开,保证招生过程公开透明。简化相关手续,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推进我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3、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学校学籍管理,积极推进学籍信息化建设。做好我镇中小学学籍审批规范工作,做到信息同步更新,无缺漏,无误统。

4、规范学校办班行为。加强对我镇各中小学办班的管理和引导,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不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给班级、学生排列名次。严禁中小学校以任何名目利用寒暑假、双休日组织学生补课。

5、规范收费管理。各中小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合理支出从公用经费中开支,不得自行以各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费。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做到收支两条线。

6、规范教师行为。针对有偿家教等现象,中心校召开各中小学校长会,与各中小学校长签订责任状,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鼓励教师利用课余时间免费为学生补缺补差,严禁教师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及校外办班。

7.规范教材教辅管理。各中小学校按照规定的程序,从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教学用书。严格教学辅助资料选用。幼儿园幼儿不得使用教材、课本以及以操作材料等名义出版的变相教材、课本。幼儿园教师教学用书需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

 

 

2013.05.28

编辑:葛超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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