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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汊河镇中心学校教师职称评审(聘任)实施方案及细则(征求意见稿)

2014年04月15日 07:43:32 访问量:1099

 

干汊河镇中心学校教师职称评审(聘任)

实施方案及细则(征求意见稿)

一、          指导思想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加强教师忠诚教育的责任心和使命感,逐步深化教师体制改革,根据省教育厅、人事厅1999136号和20056号文件精神以及六安市教育局六教200017号关于教师任职资格考评标准,结合我校实际,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科学的基本原则,特制订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方案及细则。

二、          加强领导,严格考核

学校成立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校长、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

三、          提高认识,加强宣传

召开职称评聘考核领导小组会议和教师会议,认真学习教师职务评聘相关文件,领会文件精神,讨论通过教师职务评聘方案及细则。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要求参聘教师对任期内的德绩等方面做自我鉴定,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鉴定考核,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四、          具体评分标准

(一)       加分要素及量化标准

1            思想品德

该项共分10条,满分10分。每项分ABC三个等次,A等为0.9-1分,B等为0.8-0.89分,C等为0.6-0.79分。考核领导小组成员逐一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参评(聘)对象所得的平均分。

1         忠于国家,忠于人民。

2         忠诚教育,忠心教学

3         恪守道德,敢于担当。

4         守时守岗,尽职尽责

5         作风正派,廉洁自好

6         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7         积极主动,勇挑重担。

8         坚持原则,实事求是。

9         服从大局,服从安排。

10    尊重领导,团结同志。

2            资历学历

1         工龄、教龄:工龄自参加工作之日起每年0.5分,累计得分;教龄自从事教育工作之日起每年0.5分,累计得分。

2         学历:自取得符合初中任教学历(大专)之日起,按大专每年0.5分,本科每年0.75分,累计得分。(不重复计算)

3         任职:任现职(已聘任)以来,按每年1分累计得分;具备现有待聘职称资格(已评未聘)按每年0.5分累计加分。

4         小学同级职务序列同等对待。(小高同中一,小一同中二)

3            工作量

以职称指标所属年度前三年周课时(平均)核算,按每课时1分计入职评总分,语、数、英系数为1理、化、政、史、地、生为0.95,其余为0.9(其它非教学岗位工作量一并核入)

4            工作成绩:

任现职以来,所授学科在全县中考获“学科质量奖”一、二、三等奖的的分别计864,在教育局组织的期末监测中获“非毕业班质量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543分(以上两项均计任现职以来最高级别一次)

5            表彰奖励

1     任现职以来,受到表彰的,按下列表彰级别给予加分:

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乡镇或中心校1分(以证书为准,同一年度有多项表彰记最高级一次,不累计得分)

2     任职以来,在CN刊物发表有价值的教育教学论文,按刊物级别给予加分:

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以证件为准,相同篇目记最高级一次)

3     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并获奖,按获奖级别给予加分:

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以证件为准,相同篇目记最高级一次)

4     辅导学生竞赛并获奖,按获奖级别给予加分:

    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分,县级0.5分。(以证件为准,同一年度同一学生记最高级别一次)

5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每年加0.5分。

6     任现职以来,担任国家、省、市级课题组成员,且课题在任期内结题,分别记为543分。

7     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视具体情况加13分。

8     其它未列入的表彰奖励由考评小组集体研究量化赋分。

以上(1)—(8)项累计得分不超过10分。

6、积极承担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并圆满完成任务,视具体情况加13分。

(二)       减分要素及标准

1            任现职以来,不服从学校分配工作,不遵守学校制度,造成损失或较大影响的扣5分。

2            任现职以来,有参加赌博等其他违纪行为的扣10分。

3            任现职以来,在学校滋事生非,打架斗殴,干扰学校正常秩序或不执行学校决定影响学校形象的扣5分。

4            指标所属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评聘。

5            任现职以来,违反计生政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的不予评聘。

五、本方案由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2014316 

 

 

编辑:葛超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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