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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
教辅资料使用和管理的紧急通知
各完职中、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县直学校:
根据市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通报和国家脱贫摘帽评估组反馈表明,我县中小学存在教辅资料使用和管理不规范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和警醒。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中小学教辅资料使用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把握政策界限
1.明确教辅资料选用范围。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评议公布教辅资料目录,向学生推荐选用,严禁使用目录以外的各类教辅资料。
2.严格按照“一教一辅”原则,不得突破数量界限。根据教学实际需要,初三、高三毕业年级可在“一教一辅”基础上增加一套教辅资料。
二、规范订购程序
1.适时向学生公布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评议公示的教辅资料选用目录。
2.结合教学实际,指导学生自主选择目录以内的教辅资料。
3.坚持自愿原则,学生自主选定的教辅资料订购清单(含资料名称、单价、数量)由学生或家长签字确认,以学校汇总报教育局基教股审核后,由学校按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教基〔2012〕18号)规定为学生代购。
4.公共教育类课程(如: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地方教材等)教材,由学生根据学习需要自主购买,鼓励有教材发行资质的的单位为学生购买教材提供便利。
三、严守纪律红线
1.严禁学校或教师强行向学生推销规定以外的教辅资料。
2.严禁学校或教师为指定教材发行单位以外的书商进行推销宣传,硬性要求学生自主购买某一版本、科目的教辅资料。
3.严禁学校使用自制票据收取代购教辅资料等费用。
四、严肃问责追责
校长是学校教辅资料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增强政治意识、红线意识,要以办人民满意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群众经济负担为出发点,严格本校教辅资料的规范使用和管理;广大教职员工要切实守住廉洁从教底线,严禁以教谋私,严格本班级、本学科教辅资料的规范使用。违者,严肃追责。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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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教育局 2019年3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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