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为加强我镇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继续做好“双清”工作,切实规范办学行为,特通知如下:
一、 各校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本校教师的在岗考勤管理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二、 各校将本校所有在偏在岗老师本学期所授课程情况列表统计连同《自查登记表》于本月25日上午11点前由校长签字、加盖公章,按片集中送中心校公办室。
三、 若有“双清”人员存在,务必立即通知其立即返岗。确因大病、重病无法正常上课的要立即提供相关材料(县人民医院出具的由诊断医师、科室主任和医院院长签字、医院加盖单位公章的病假期限证明以及个人申请)办理请假手续。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四、 此项工作中若有漏报、瞒报现象,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学校负责人责任直至给予处分。

201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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