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干汊河镇中心学校文件
干教字【2016】8号
关于做好布局调整中教师分流工作的若干意见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我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要求,为妥善做好布局调整中教师分流工作,对涉调学校教师流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原朝阳初中教职工原则上随2016年秋学期九年级学生整体并入中心校。非朝阳初中编制的小学教师根据工作需要,部分安排到中心校分校。因调整后朝阳小学为寄宿制完小,需要部分宿舍管理人员、门卫和食堂从业人员,建议部分工勤人员留在布局调整后的朝阳小学。
二、原朝阳片四所小学教师原则上根据布局调整方案并入调整后的朝阳小学。
三、原瑜城小学教师拟采取自主协商或专业考试形式分流。如协商不成,则进行专业考试,按考试成绩高低,优先选择岗位空缺学校(孟品老师为特岗教师,需重新分配)。(依据学生分流情况及就近原则,暂定空缺岗位:中心小学2名、韩湾小学1名、洪垱小学1名)
四、2016年7月底组建调整后的朝阳小学领导班子。
5、所有涉调学校教师于8月上旬到流入学校报到。
6、涉调学校退休教师安排:原朝阳初中退休教职工划入中心校;原朝阳片四所小学退休教师划入新组建的朝阳小学;原瑜城小学退休教师划入中心小学和中心幼儿园。
舒城县干汊河镇中心学校
二〇一六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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