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学生资助
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完职中、中心校,初级中学,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工作水平,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学生资助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教助〔2023〕2号)精神,我县从2024年起开展学生资助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内容
我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详细内容参照《安徽省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市县)》和《安徽省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高校)》,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我县对学校的绩效评价详细内容见《舒城县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心校)》和《舒城县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普高和中职)》(附件 2和 3)。
二、绩效评价方式
县教育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绩效评价工作依据各校学生资助绩效评价自评、平时线上工作情况和线下专项督查等情况来进行。每年在各乡镇随机抽取各类学校 2-3所进行实地查看、验证。
三、绩效评价工作要求
1.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落实皖教助〔2023〕2号文件精神,每年各校要对照评价指标体系认真组织好自查,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2.各校要在自查的基础上,于11月10日前上报年度自查报告和绩效评价自评表(电子版)。收件邮箱:811741735 @qq.com。
3.各校要结合实际根据附件2、3、4准备好相关材料,县教育局将于10月22至25日,对2024年度资助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完职中、民办学校全覆盖,中心校等其他类型学校随机各抽查1所。
4.此次检查结果将作为2024年学生资助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学生资助绩效评价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舒城县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心学校)
3.舒城县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普高和中职)4.六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调研
重点及记录表
2024 年10月21日
舒城县教育局 2024年10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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