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学校常规管理,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干汊河中心校教职工考勤办法与奖惩规定》
一、实行全天考堂制,实行以下扣罚规定:
1、无任何请假手续而未按课程表到班上课的,视作旷教,每节扣30元。
2、因私请假需调课的,主动调课的事先安排好课程并告知教导处,同时明确归还时间。每学期三节以下不扣,三节以上(含3节)每节课扣5元。
3、因公请假需调课的,应事先安排好课程并告知教导处,归还课时也如此。
4、没经过任何请假手续或其它情况说明的而私自变动课程的,按旷教对待,每节课扣30元。
5、上课迟到5分钟或早退5分钟,每节次扣5元,超过10分钟按旷课处理。
6、教职工例会每旷会一次扣罚30元,事假每次扣10元,3次(含3次)以上按旷会处理;公假、病假不扣。
以上扣罚均从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除。
二、 实行考勤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挂钩。
依据县教育局关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规定,将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20%作为公共考勤奖励,在“领导班子成员力求出满勤,班主任应该出满勤,教职工鼓励出满勤”的大原则下,全体教职工实现人脸指纹签到,按照每学期出勤签到次数参与分配。
1、全体教职工每半天签到一次,上午7:00-9:00,下午2:00-4:00,由办公室牵头会同教导处负责按周统计及时公布。
2、几类特殊情况规定:
(1) 经学校同意产假、病假、事假人员另行研究决定;
(2) 经学校安排外出开会、培训、学习、出差等公假按正常出勤对待。
(3) 本规定未尽事宜由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3、本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执行。
20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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