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在校长统一领导下,成立评审小组:校级班子成员、中层正职及校工会委员代表。
二、评选对象
本年度在教学第一线教学人员、管理人员(含班主任、教研组长)。
三、评选时间
每年年终,一年评选一次。
四、评选比例
一线教师及管理人员总数10%。
五、评选条件
1.热心教育,热爱学校,教育思想端正。
2.为人师表,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教学上有创新精神,积极参加各级教学大赛、教科研活动。
4.严格执行课内规则,按质按量出色完成课堂教学任务,学生评教得分率为80%以上。
5.教学过程管理量化细则得分90分以上。 6、帮助差生、关心困难学生、转化后进生方面有明显成效,有典型事迹。
7、有较强的管理能力,胜任且出色完成所承担的管理职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不服从学校安排;
2.病、事假超过半个月者;
3.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者;
4.教育教学工作失职,造成影响者。
5、违反办学行为及教师行为者。
六、评选办法
1.对照条件,个人申报(填写申报表)。
2.评审小组结合申报人平时的师德考核及教学实绩,确定优秀教师候选人1:2名单后交教职工民主产生出1:1.5人员名单。
3.校长办公(扩大)会议据教职工民主产生的1:1.5名单,用投票表决方式确定出优秀教师名单,校长审批,工会公示。
4、“学生最喜欢的好教师”每班评选1名,由学生民主投票产生。
七、表彰奖励
1.颁发优秀教师荣誉证书。
2.奖优秀教师奖金300元。
3.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教师,学校授予“干汊河镇好教师”称号,追加奖金800元。
4、“学生最喜欢的好教师”每人奖励200元。
5、好教师、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在评优、职评、晋升、提拔方面优先考虑。
二0一五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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