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 城 县 教 育 局 文 件
舒教监〔2014〕3号
转发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
加强今冬明春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的通知
各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皖公通[2013]10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1、各校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强今冬明春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和措施落实,严格执行实名制排查制度,明确责任人员,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力求全面,不留死角。隐患整改工作要立即坚决加以落实,确保不发生校园重特大火灾。
2、落实“三大员” 制度。即:每所学校聘请一名消防业务人员担任校外消防辅导员,定期开展教育、实践指导工作;每所学校明确一名负责人担任消防管理员,全面负责校园消防工作的监督指导;每所学校至少安排两人担任消防安全巡查员,负责校园日常消防安全检查。
3、突出“培树意识、传授知识、提升技能”三大主题,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努力提高中小学生消防安全意识。
4、确保每名学生做到“两会三能”:会逃生、会报警;能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能发现火灾隐患,能向家人宣传消防知识。
5、各校要建立完善的“一窗一台一角”,即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消防宣传橱窗,张贴消防宣传海报并定期更换内容;开设消防广播台,每天播放消防常识和提示;建立消防图书角,定期向学生开放。
6、自2014年元月起至5月底,各校每月25日前以电子版向教育局监察室报送《今冬明春学校或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统计表》。(邮箱地址:scj****@163.com)
舒城县教育局
201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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