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学校请假制度,加强教职员工的组织纪律性,特就教职工请假手续强调如下几点,望全体教职工自觉遵守。
1、学校班子成员因公、因私须向中心校书记请假。
2、授课教师请假:
①:一天以内向当天带班领导请假,获得批准后,需事先调好课程,并向教导处报备。当天值班领导要将请假情况记录在当天《带班值日记录簿》上,并将带有批复意见的书面请假条张贴在《带班值日记录簿》相应位置。
②:三天以内(含三天)向分管教学副校长请假,获得批准后,需事先调好课程,并向教导处报备,同时将带有批复意见的书面请假条交当天带班领导登记且张贴在《带班值日记录簿》相应位置。
③:三天以上一周以内须持书面请假条向校长请假,校长同意后需到教导处调好课程,同时将请假条交给办公室存档。
④:一周以上除了履行第③条程序外,还须提供相关请假支撑(证明)材料,并按程序报备。
3、教职工例会请假需向校长请假,获批后要将带由校长批复意见的电子请假手续截屏发办公室打印出来,张贴在《教职工例会签到簿》相应位置。
4、所有请假,原则上都应事先填好书面《请假条》(制式《请假条》放在教学二楼带班领导临时值班室)交相关领导批复和归档,特殊情况要将带有相关领导批复意见的电子请假手续截屏打印出来归档。
干汊河镇中心学校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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