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教项目办函〔2022〕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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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教育局关于转发《安徽省教育厅组织
开展校舍(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
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完职中、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校舍(城乡自建房屋)和校外涉生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校舍(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皖教秘安管〔2022〕3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你们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
各校校长是校舍(城乡自建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校要全面落实校舍安全“四方责任”,即:校舍所有权人主体责任、校舍使用人使用安全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属地政府管理责任。要进一步规范校舍改建改装和合理使用,严禁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含违规用于经营等情形),严禁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含内部破坏承重墙等情形),严禁违法改扩建,严禁擅自在顶部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要建立健全常态化校舍安全管理体系。
二、排查内容
(一)各校要会同自建房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校外涉生自建房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工作,精准掌握自建房的位置、面积、结构、房屋安全质量、居住人数等相关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要及时上报。另外,值得表扬的是:干汊河镇中心校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涉生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形成了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各校可以参照干汊河镇中心校的做法进行涉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见附件5)。
(二)各校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的《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暂行)》(见附件4)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查看自建房地基基础是否存在不均匀沉降、上部结构安全重点排查陌生构件及其连接是否可靠、结构构件与房屋整体是否存在“歪、裂、扭、斜”等现象。
三、相关要求
各校于6月底前报送《舒城县校外涉生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汇总表》及工作小结。联系人:项目办汪瑞 邮箱:85523****@qq.com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校舍(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皖教秘安管〔2022〕31号)
2.舒城县校外涉生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汇总表
3.舒城县校外涉生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明细表
4.《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暂行)》
5.干汊河镇中心校关于学生校外租住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经验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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