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各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新《环保法》的宣传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15〕95号)文件精神,根据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新《环保法》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强化了政府环境监管职责和企事业单位、其他生产经营者环保责任,加大了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集中体现了生态文明理念和可持续发展思想,是环境保护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深入贯彻实施新《环保法》,对于加强环境污染防治,有效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区域环境安全,促进生态强县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学校要进一步深刻认识贯彻实施新《环保法》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采取有力举措,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新《环保法》。
二、组织宣传
1、各学校要开展新《环保法》知识教育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小手拉大手,共建生态家园”的良好氛围。
2.各学校要利用电子屏打出环境保护宣传标语或公益广告词滚动字幕,利用板报进行相关内容宣传。
3、2015年8月至12月为新《环保法》集中学习时间,各学校要在此时间内围绕新《环保法》学习、宣传开展工作,做好文字、照片及音像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活动信息及时报舒城教育网,并于12月10日前将宣传贯彻工作总结报县教育局,报送邮箱电子邮箱:916720****@qq.com。
附件:环境保护公益广告词
舒城县教育局
2015年9月23日
附件:
环境保护公益广告词
(仅供参考)
1、环境保护,人人受益;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2、保护环境从我做起,节能减排从小事做起。
3、人人保护环境,共享绿水蓝天。
4、大气污染,人人受害;净化空气,人人有责。
5、防治大气污染,留住蓝天白云。
6、树立环境维权意识,举报违法排污企业。
7、树立环保理念,争当环保卫士,保护绿色家园。
8、环保连着你我他,蓝天碧水伴大家。
9、倡导绿色低碳生活,维护良好生态环境。
10、多步行少开车,既健身又环保。
11、少开车,多步行,做个健康环保人。
12、珍惜生命之水,珍视生存之土。
13、童心描绿色,众手绘蓝天。
14、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15、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树立企业美好形象。
16、保护环境是企业的责任和义务,更是企业的品牌和生命。
17、焚烧秸秆危害大,综合利用好处多。
18、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19、绿色贵在保持,环保重在行动。
20、同呼吸,共奋斗,保护环境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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