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教育民生工程——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评价指标体系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组织领导(20分) | 1.组织领导 | 6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1分),成立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学生资助工作(1分),设立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职责分工明确(1分),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1分),工作人员政策与业务熟练(1分),有必要的工作条件(1分)。 |
2.配套政策和工作机制 | 10 | 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和具体实施方案(2分),将学生资助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内容和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2分),建立和完善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2分),建立科学可行的资助对象评审机制,严格执行三级评审认定程序(2分),规范资助对象公示程序,公示名单经学校和上级学生资助机构审核签章(2分)。 |
3.学校管理 | 4 | 规范学校办学及招生行为(2分),定期清查学校办学资质和专业设置及时公布上报(2分) |
二、信息数据(10分) | 4、学籍数据 | 2 | 学籍管理真实准确,及时录入学籍信息系统(2分) |
5资助信息报送 | 8 | 及时维护学生资助信息系统数据(3分),准确及时填报月进度报表和学期报表(3分),其他要求报送的材料数据准确及时(2分)。 |
三、资金管理(40分) | 6.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 6 | 资助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健全(2分)资助资金收入、支出、结余等核算清楚(2分),相关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资料真实完整(2分)。 |
7.配套资金拨付 | 6 | 足额安排本级财政应承担的配套资金(3分),及时拨付资助资金(3分)。 |
8.资助资金发放 | 18 | 资助管理部门定期审核资助名单(2分),及时为资助对象办理专用银行卡,并通过银行卡发放资助资金 (3分),银行卡领取记录完整、真实(2分),银行发放凭证齐全(2分),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2分),资助资金无冒领错发现象(2分),发放中无抵顶、抵扣、强制消费、平分资助资金、擅改资助标准等违规现象(5分,出现上述一种情况的扣1分)。 |
9.校内资助 | 10 | 中职和普通高中学校按规定比例足额提取和使用校内资助经费(4分),制定校内资助经费管理办法(3分),校内资助账目清晰、实施规范,没有以学生管理支出充抵校内资助情况(3分)。 |
四、资助工作开展成效(30分) | 10.档案资料管理 | 8 | 资助(免学费)对象申请表填写完整规范,相关证明材料真实、齐全(4分);资助工作的计划、总结,资助对象的认定、审批,资助资金的发放等资料完整并及时归档(4分)。 |
11.日常监管和咨询投诉 | 8 | 认真开展巡视工作和不定期检查工作,巡视与检查工作有记录有通报(3分),设立并公布举报投诉咨询电话、信箱等,认真受理并及时处理(3分),通过电话或走访等形式核实受资助情况(2分)。 |
12.资助政策宣传 | 8 | 资助政策及资助效果宣传制度化、有创新(3分),按照要求在寄送录取通知书时有宣传资料(3分),受助学生及其家长政策知晓度达到80%以上(2分,知晓度在60%—80%间得1分,知晓度在60%以下得0分)。 |
13.资助效果 | 中职学校6 | 促使受助中职学生生诚实守信、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完成学业(3分,学生流失率低于10%得3分,学生流失率10%—20%之间的得2分,学生流失率20%-30%之间的得1分,学生流失率超过30%的得0分),问卷调查学生及其家长满意度在90%以上(3分,满意度在90%-80%之间的得2分、在80%-70%之间的得1分,在70%以下得0分)。 |
普通高中6 | 促使受助普通高中学生诚实守信、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完成学业(3分,学生辍学率低于5%得3分,学生辍学率5%—10%之间的得2分,学生辍学率10%-15%之间的得1分,学生辍学率超过15%的得0分),问卷调查学生及其家长满意度在90%以上(3分,满意度在90%-80%之间的得2分、在80%-70%之间的得1分,在70%以下得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