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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辅 材料和课外读物征订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2年08月31日 10:42:29 访问量: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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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辅

材料和课外读物征订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完职中、中心校,初级中学,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中小学教辅材料和课外读物征订使用管理,落实“双减”政策,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现就我县2022年中小学教辅材料和课外读物征订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规范教辅材料和课外读物征订

学生教辅材料征订按照“一科一辅”的原则,学校不得推荐使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教辅材料选用结果目录以外的版本教辅材料,不得在省、市公布目录之外征订教辅材料,不得“一科多辅”。初三、高三年级可在“一科一辅”的基础上增加一套教辅资料。各校可征订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推荐的以下教辅材料和课外读物。

(一)与中小学教材配套的同步练习册。义务教育阶段3-6年级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义务教育阶段7-9年级为语文、数学、外语、政治(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科;普通高中为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科;与教材配套使用的初中、高中历史与地理填充图册。

(二)上述各年级各学科寒暑假作业。

(三)《初中生必读》《小学生导读》《红蜻蜓》和其他刊物或读本征订按相关文件执行。

二、规范征订程序

学生根据自愿原则选择征订上述教辅材料和课外读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和课外读物征订须书面征求家长和学生个人意见,保留相关材料备查。

安徽新华发行集团为我省中小学教材教辅和课外读物发行中标单位,负责全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的征订发行工作。我县各地各校不得违规从新华书店之外渠道征订教辅用书等。

学校、年级部、班级和教师不得收取与教辅材料和课外读物有关的任何费用,更不得搭车收费。

三、加强管理与监督

县教育局对学校教辅材料等各类教学用书进行审核,按照征订要求认真审核学校订单品种、版本、数量等,对订单进行完善并加盖公章,交教材发行部门一份,学校一份,自存一份。

学校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退还订单及时核实订数品种、版本和数量等,发现问题及时向教材发行部门提出,并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有权拒收非审定征订教学、教辅用书。

四、强化追责问责

教辅材料和课外读物的征订使用管理是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重要内容,是容易出现意识形态问题和乱收费问题的风险点。各校要强化管理责任,履行监管职责,细化监管职能,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各校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经办人员对教辅材料和课外读物征订进行监管的长效机制。县教育局将经常性地开展检查,通过适当形式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并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严格追究责任。县教育局将教辅用书和课外读物征订与管理情况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内容。涉及意识形态问题和乱收费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县教育局设立监督电话,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查处纠正教辅征订、发行中的违规行为。县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为:8661641(基础教育股)、8669881(监察室)、8621209(办公室)。

2022年8月26日

 

 

 


舒城县教育局                              2022826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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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葛超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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