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责任督学对2014年秋季开学前准备工作开展专项督导的通知》的通知
各位责任督学:
现将《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责任督学对2014年秋季开学前准备工作开展专项督导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如何贯彻《通知》精神提出以下要求:
1.每位责任督学必须在9月6日前,根据《通知》规定的督导内容,对本责任区的每一所学校进行一次专项督导。
2.督导可以结合各地开学检查一并进行。
3.督导结束后形成的督导意见要当场向学校反馈。期间,县督导办将安排县专、兼职督学到各地巡查督导情况。
4.9月10日前,各位责任督学要将本责任区的督导情况书面报县督导办,不得有误。
5.各完职中、中心校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督导工作,妥善安排好各位责任督学所承担的原有工作,并将本通知迅速转至所在地的责任督学,保证各位督学的督导工作顺利开展。
附:《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责任督学对2014年秋季开学前准备工作开展专项督导的通知》
县督导办
201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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