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依据舒教【2016】42号文件精神及各级主管部门暑期安全工作相关要求,为强化工作纪律和师生安全教育,特通知如下:
一、关于基层党组织长期不换届专项整治工作
干汊河中心校党总支下辖四个支部,现有在职党员教职工96人,依据《党章》规定,各支部均应于2016年7月5日前完成换届工作。请各支部按规定程序操作,按时完成。
二、关于不按规定交纳党费专项整治工作
各支部要严格按照中心校会议要求,按照中组部有关文件规定,于2016年7月5日前交齐2008年4月至2014年12月应交纳的党费,各支部要坚定政治方向,坚定党的信念。增强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立即行动,如期完成。
三、关于滥发津补贴专项整治工作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学习《关于印发舒城县教育系统开展整治滥发津补贴和公款私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舒教【2016】15号),自查自纠,立即整改,不准发放任何形式的津补贴,不得用公用经费发放任何人员经费。
四、关于私设“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
私立“小金库”主要包括以下形式:违规收费设“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出售废旧物品所得设“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等名义设“小金库”,收入不入账设“小金库”,虚列支出转移资金设“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转移资金设“小金库”,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设立的“小金库”,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彻底清查,彻底整改。
五、关于“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
1、严肃公务接待纪律。各校公务接待支出不得超过本单位公用经费总额2%,公务接待中一律不得使用烟酒,本镇范围内办事,一律不予公务招待。
2、严肃招生纪律。各中小学幼儿园任何人不得私自接受任何招生学校任何形式的宴请、礼品、现金、卡券等不正当所得,不得接待县域外学校进校进班宣传,不得私自为招生学校组织、介绍生源。
3、严肃生活纪律。全体教职工特别是单位负责人,不得参加公款或假借私人名义实则公款支出的酒局。
六、关于教师安全工作
1、严禁参加黄、赌、毒,守住我们本来不多的工作收入。
2、严禁酒后驾车,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3、严禁参与非法融资、投资,少一些“非分之想”。
4、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暑期家访及汛期安全工作。
希望全体教职工严守规矩,严守纪律,严守师德,把住底线,不碰红线,立德树人,敬畏教育,做一个有德、有规、有良知的人民教师。
干汊河镇中心学校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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