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期末阶段的办学行为,切实做好入夏时节校园安全工作,近期干汊河中心校专门召开中小学校长会议,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两项工作作出十条明确规定,再次敲响规范办学和校园安全的警钟。
一、 严禁各校以期末考试、饮用水、用电等任何理由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二、 严禁任何学校及教师个人办班、补课、从事有偿家教,禁止任何教师私自征订任何教辅资料和其它学习资料,禁止任何学校违规征订教辅材料。
三、 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杜绝饮酒进校园进课堂,严格控制招待费用。(不得超过公用经费2%)
四、 扎实做好晨、午检记录,发现缺课学生要第一时间询查、报告、登记并与家长取得联系。
五、 加强学生路队护送工作。各校要健全路队管理制度,确定路队护送教师,教育学生尽量结伴而行,放学时段要有值日领导和教师到校门口和特殊路段护导。
六、 加强午间学生管理。明确告知学生和家长下午到校和上课时间,午间务必要有专人值班巡查校园,严防意外发生。
七、 加强校门管理,鉴于目前的“特别”状况,各校务必要加强校门管理,上课期间锁死校门,来校办事需经校长或值日教师同意,学生外出需经班主任同意,禁止陌生人员进入校园。
八、 加强领导、教师值日力度。各校每天要安排一各班子成员和一名教师值守校园,早读前到校,放学“净校”后离校。放学时段到校门口巡查指导。
九、 认真做好防溺水工作“十个一”活动并留好工作过程记录。
十、 加强学生活动的安全管理。举行集体活动需事前告知学生家长,明确活动时间,做好活动安排和应急预案。大型外出活动需经中心校报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方可举行。
干汊河镇中心学校
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