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各公共场室的管理与使用,有效发挥公共场室功能,妥善保护公共场室设施设备,现对各公共场室管理使用作如下规定:
1、学校会议室、接待室、报告厅由办公室管理。(吴本和同志分管)
2、各功能室(含电教室、音乐室、舞蹈室、科学探究室、美术室、物理实验室、生物化学实验室、微机室、图书室、阅览室、心理咨询室)由教导处统一管理,各功能室管理员保管钥匙。(吕良中同志分管)
3、广播室、少先队活动室、团校由团总支管理。(江淮同志分管)
说明:
1、上述各室钥匙由规定的管理部门保管,环境卫生由管理部门安排学生清理。
2、各部门严格按照场室性质功能使用,加强学生爱护公物以及环境卫生教育。
3、总务处可以保管所有场室钥匙,以便应急之需。
4、使用中凡涉及技术层面需要他人支持的,由各分管领导协调安排。
干汊河中心校
2023.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