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春学期初
几项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完职中、中心校,初级中学,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2月8日上午全市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工作视频会议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开学初几项重点工作紧急通知如下,各校要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和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立即就相关工作进行研究布置,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一、关于心理健康教育和管理工作
开学前后,为使家长和学生尽快适应新的生活节奏,有效缓解学生和家长的焦虑情绪,防范学生极端心理问题发生,维护学生身心健康,各校要认真开展心里健康教育和管理工作。
1.开学初,各级各类学校不得举行各类考试、测试、成绩排名活动。
2.不得以学生寒假作业及其他学习任务未完成为由,拒绝学生正常上课或返校。
3.要上好“开学第一课”,围绕生命教育、挫折教育、情绪管理、压力调节等主题,通过知识讲授、观看视频、交流讨论和游戏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各校要积极谋划,以体育锻炼、劳动实践、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学生集体活动为载体,做好学生的心理调节。
4.务必在开学一周内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全面了解学生近期心理状况,组织教师利用课内外时间,与学生开展谈心谈话,引导学生表达和释放各种焦虑、困惑和不安,调节生活学习节奏,舒缓紧张情绪。要强化学校心理咨询室(辅导室)的服务功能,常态化开展学生心里健康排查,对学生心理状况异常的,做到发现、早预防、早干预,逐人登记,一人一策。
二、关于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
要严格按照《舒城县2023年春学期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舒教监〔2023〕8号)要求,细化完善防控工作方案预案,做细做实春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常态化落实防控措施和制度,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身体健康。
1.加强健康监测,学校要全面摸排师生疫苗接种、阳性感染等情况,建立台账。
2.严格落实晨午(晚)检、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复课查验、通风消毒等制度,准确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发现、报告、处置等环节要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避免出现校内规模性传播感染。
3.做好应急保障,储备必要的防控物资和应急药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
三、关于教育收费管理工作
开学初,是涉教乱收费问题的高发期,各校要根据《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做好开学收费工作的通知》(舒教函〔2023〕3号)要求,严格规范收费管理,严格按章收费,并通过明白纸、致家长一封信、收费公示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宣传教育收费政策,与家长积极沟通,细致做好各项收费依据、标准等的宣传解释工作,建立和谐的家校关系,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
各校要高度重视,上述三项工作要做到任务明晰、措施得力、责任到位,确保不出现学生安全责任事故和乱收费行为,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实行“一案双查”,在追究错误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学校负责人责任。
各校要将以上工作开展情况逐项进行梳理,对相关工作具体落实举措和成效进行总结,工作情况汇报(纸质版)经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于2月16日前报县教育局监察室。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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