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舒教监〔2015〕33号

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学校大气污染防治知识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学校大气污染防治知识教育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5〕16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结合《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大气污染防治知识教育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4〕143号),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如遇重污染天气,按照《关于印发六安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六教秘〔2014〕73号)有关规定执行。
舒城县教育局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