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汊河镇中心学校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邀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干汊河镇中心学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蔬菜类、荤菜类、调味品类、干货类及其他。
3.项目地点:干汊河镇中心学校
4.项目单位:干汊河镇中心学校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评标流程
1.企业递送投标书。
2.邀请项目主管部门、镇市场卫生监管部门、镇人大、政协代表、学生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到企业实地调研。
3.企业陈述。
4.中心校营养办对上一学年营养餐企业进行评议。
5.评标本着“公平、公正、科学、诚信”的原则。评委由中心校代表并邀请有关技术专家组成,评委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
三.邀标企业资格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书;
2.供应商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经营场所(仓储室、冷藏库、食材分拣区等);
3.供应商应具备供货和配送能力,应配备必须的食品专用运输车辆;为保证配送食材质量和配送时间,每个供应商配送服务学生原则上累计不超过4000人;
4.在舒城县从事学生营养餐食材配送满两年的企业。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供应商近三年有因供货质量、售后服务等原因被原供货学校启动退出机制记录的。
四.报名时间:2020年8月13日至2020年8月15日,2020年8月16日上午,中心校组织邀请局主管部门、镇市场卫生监管部门、镇人大、政协代表、学生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到企业实地调研。
五.邀标时间:2020年8月16日下午3:30 地点:干汊河中心校
六.联系人:
宣主任159****3196 秦主任 139****2771
七.提交材料:请供应商持干汊河中心校学生营养餐邀请函提供本公告“邀标企业资格”1--4条相关证件原件。
八.本公告若与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相关文件有抵触,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舒城县干汊河镇中心学校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