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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好、先进”双创建验收的意见
各完职中、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县关工委《关于认真做好“双创建”验收工作的通知》(舒关工字〔2016〕6号)文件的布置和要求,为了切实做好全县中小学关工“双创建”验收工作,现就相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1.各地要把中小学关工“双创建”作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工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考核,作为培养中小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保障措施;作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重要内涵。
2.各地要按照《关于加强、完善全县中小学关工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舒教关〔2015〕4号)文件要求,上报在册的164个中小学关工组织是此次“双创建”的主体单位及其“双创建”目标(附件1)。
3.完职中、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县直学校、民办学校,首先对照“双创建”要求进行自查,并填报《创“五好”或创“先进”自查达标、申请验收表》(附件2.1,2.2),创建表以文件形式报送。县教育局关工委将依据各地报送的申报表组织评估验收,发文公布结果。后期将接受县关工委组织的抽查和市关工委的调研。
4.中心学校辖区内的初中、小学(含辅导区、教学点关工领导小组),由中心学校组织评估验收,验收结束后,达标学校名单以文件形式报教育局关工委和县关工委各一份。县局关工委将依据各地报送的验收结果文件组织抽查。后期接受市、县关工委组织的“双创建”成果调研。
5.县关工委拟将表彰“双创建”验收工作中涌现的热爱关工积极奉献服务大局的同志(在职或“五老”人员),各单位应秉着实际求是的原则选拔一人填报“关工先进工作者推荐表”(附件3)。
6.根据上级要求,为促进各地关工组织建立有实效的积极推进机制,今后对“双创建”达标单位采用二年再评估的动态管理。
7.各级各类学校的领导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并遵期报送各类材料至教育局关工委。
附件:1.全县中小学关工“双创建”目标
2.1.全县中小学关工创“五好”自查达标、申报验收表
2.2.全县中小学关工创“先进”自查达标、申报验收表
3. 关工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舒城县教育局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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