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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民生工程专项检查的通知

2015年11月11日 16:17:03 访问量:453

 

 

 

 

舒教财〔2015〕26号

关于开展教育民生工程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两项教育民生工程,促进教育民生工程争先进位,更好地实现服务群众、保障民生目标,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2015年教育民生工程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承担2015年两项教育民生工程实施任务的各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二、检查内容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依据《舒城县2015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舒教〔2015〕35号)、《关于印发〈舒城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舒教〔2014〕84号 ),重点检查政策宣传、免费教科书发放及循环使用管理、贫困寄宿生补助发放、收费管理、预算编制执行、支出管理、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等方面。中职和普高资助依据《舒城县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舒教助〔2015〕1号)、《安徽省高校 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绩效评价办法》(财教〔2013〕462号),重点检查组织落实、政策宣传、资助程序、资金发放等方面。

三、时间安排

11月12日-20日

四、检查人员分组情况

第一组:汤太平  刘立余  潘忠发

检查学校:各完职中

第二组:李祖华  刁均敖 乡镇报账员一人

检查学校:晓天  平田  山七  五显  干汊河  杭埠  孔集

第三组:李海林  许令朝  乡镇报账员一人

检查学校:庐镇  河棚  城冲  马河口  城关  万佛湖  南港

第四组:武  化  任  霞  乡镇报账员一人

检查学校:千人桥  桃溪  棠树  柏林  百神庙  县直学校

五、有关要求

1.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自查工作,并及时填报《舒城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评价指标体系》、《舒城县教育民生工程——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评价指标体系》, 于11月12日前报县教育局计财股(电子版发至lihailing9****@163.com)。

2.各校要整理好相关档案资料,以便检查组开展工作。

3.本次督查结果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督查结果计入全年教育民生工程目标绩效考核总评成绩。

4.检查期间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等工作纪律。

 

附件:1.《舒城县教育民生工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评价指标体系》

2.《舒城县教育民生工程——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评价指标体系》

 

 

舒城县教育局

2015年11月6日

 

 

 

编辑:江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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