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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两项教育民生工程,促进教育民生工程争先进位,更好地实现服务群众、保障民生目标,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2015年教育民生工程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承担2015年两项教育民生工程实施任务的各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二、检查内容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依据《舒城县2015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舒教〔2015〕35号)、《关于印发〈舒城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舒教〔2014〕84号 ),重点检查政策宣传、免费教科书发放及循环使用管理、贫困寄宿生补助发放、收费管理、预算编制执行、支出管理、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等方面。中职和普高资助依据《舒城县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舒教助〔2015〕1号)、《安徽省高校 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绩效评价办法》(财教〔2013〕462号),重点检查组织落实、政策宣传、资助程序、资金发放等方面。
三、时间安排
11月12日-20日
四、检查人员分组情况
第一组:汤太平 刘立余 潘忠发
检查学校:各完职中
第二组:李祖华 刁均敖 乡镇报账员一人
检查学校:晓天 平田 山七 五显 干汊河 杭埠 孔集
第三组:李海林 许令朝 乡镇报账员一人
检查学校:庐镇 河棚 城冲 马河口 城关 万佛湖 南港
第四组:武 化 任 霞 乡镇报账员一人
检查学校:千人桥 桃溪 棠树 柏林 百神庙 县直学校
五、有关要求
1.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自查工作,并及时填报《舒城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评价指标体系》、《舒城县教育民生工程——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评价指标体系》, 于11月12日前报县教育局计财股(电子版发至lihailing9****@163.com)。
2.各校要整理好相关档案资料,以便检查组开展工作。
3.本次督查结果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督查结果计入全年教育民生工程目标绩效考核总评成绩。
4.检查期间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等工作纪律。
附件:1.《舒城县教育民生工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评价指标体系》
2.《舒城县教育民生工程——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评价指标体系》
舒城县教育局
201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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