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应急管理 > 干汊河镇中心学校新冠肺炎突发疫情 应急处置预案

干汊河镇中心学校新冠肺炎突发疫情 应急处置预案

2022年04月10日 16:50:38 访问量:390


干汊河镇中心学校新冠肺炎突发疫情

应急处置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中心校辖区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广大学生和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省市及《舒城县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修订版)等相关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把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摆上突出位置,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措施,坚持预防为主、及时发现,科学应对、快速处置,从严从紧、精准防控,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向校园输入,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校园安全和教育教学有序开展。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中心校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等(以下简称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始终将学生和教职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属地管理、快速反应,及时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并第一时间逐级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

坚持联防联控,科学应对出现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学校主要负责人要立即深入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并迅速与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联系,启动联防联控机制,迅速形成快速高效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坚持灵敏监测,精准防控。进一步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健康监测,落实落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求,根据教育局统一部署组织学校人员核酸检测抽测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坚持做好学生和教职员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宣传教育和组织发动等工作,引导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学生和教职员工积极主动尽早接种,努力做到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和教职员工“应接尽接”,切实筑牢校园防疫屏障。

二、组织管理及工作职责

(一)干汊河镇中心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领导组

1.干汊河镇中心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领导组

  : 张大忠

副组长: 吴本和 聂永稳  江淮

  : 秦复才 左尚学 赵先军 陈香桃 宣兴书  左绪来

付业柱 姚益兵 姚敏 姚名林 葛超飞 各小学、幼儿园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落实中心校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制定中心校疫情防控重要措施,研究解决中心校疫情防控中的重大问题。

中心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吴本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置中心校疫情防控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协调和疫情信息数据收集、整理、确定和上报等工作,以及疫情督导衔接服务等工作。

(二)中心校应急处置职责。中心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校园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方案,建立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岗位、落实到各个工作环节和每个人;组织对突发疫情实施科学应对处置;配合干汊河镇卫生院等部门落实救治、流调、核酸检测和隔离等工作;具体负责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期间的线上教学等教育教学工作;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处置工作进展与结果。

三、应急处置

(一)师生员工及学生家长

师生员工在家中或在校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症状,应当立即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后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隐瞒病情。学生在家发病就医,家长应当及时报告班主任。教职员工在家发病就医应及时告知学校。属地发生突发疫情,师生员工及学生家长要积极配合干汊河镇疫情防控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落实流调、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

(二)学校

1.关注疫情形势变化。一旦发生本土疫情立即启动疫情防控应急工作体系,严格实施师生员工体温检测、晨午(晚)检和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防控措施。学校出现病例后,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教育主管部门和镇卫生院的指导下,视情采取班级停课、全校停课及实施学校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调整工作安排、线上教学准备等处置措施。

2.遵守处置流程。学校要做好师生员工在家发病就医结果追踪登记工作,师生员工在校内发病,学校疫情指导员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送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并做好就医结果追踪和登记。

3.启动应急机制。如师生员工及共同生活居住人员中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向镇卫生院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潜在密切接触者和可能暴露的重点人群等人员排查及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等工作;配合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对病例停留过的教室、图书馆、寝室、食堂、浴室等室内场所进行终未消毒,停止使用空调,及时清除消毒剂残留;安排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管理的师生员工进行联系,做好对接受隔离管理人员的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工作,精准掌握其健康状况;对与师生员工共同生活、学习的其他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提醒其主动做好个人防护,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症状,要及时报告、就医。

4.做好家校沟通。及时与病例近亲属取得联系,如实告知发病情况和处置举措,做好安抚慰问工作,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5.查验复课证明。学校要做好接受隔离管理的师生员工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学业辅导、隐私信息保护等工作,防范心理危机事件发生。师生员工病愈后返校需提供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课(工)证明,到学校指定人员处复核登记,持有疫情指导员或学校指定人员出具的复课(工)证明查验登记表方可上课或工作。

四、信息报送与发布

建立畅通的信息报送渠道和严格的信息发布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发生疫情的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县教育工委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门报告,不得延报。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二)信息报告

1.报告责任主体:责任报告单位为各学校和;责任报告人为各学校负责人或指定的疫情报告人。

2.报告时限及程序:初次报告,所属单位出现新冠肺炎症状或疑似症状者,应在1小时内向中心校上报,中心校立即向县教育局上报

3.报告内容:初次报告内容为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数、症状、可能的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等;进程报告内容为病例诊断与治疗情况、病情变化情况、密接人员排查及隔离情况,疫情控制情况、造成疫情的原因、进一步的防控措施等。

(三)信息发布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教育局、涉疫情学校和信息报送人员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疫情信息。疫情信息发布由县疫情防控部门依法依规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新冠肺炎疫情信息。

五、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学校要坚持底线思维,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主动担当,依法依规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时修订完善本地本校应急处置方案,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

(二)信息保障。学校要完善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信息收集、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确保信息报送安全畅通。中心校设立24小时联系电话139****5629151****3116,及时受理有关突发疫情处置的咨询、举报和投诉。

(三)物资保障。各单位要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和日常防护防疫用品储备,包括口罩、隔离服、消毒液、洗手液、体温检测设备等。

(四)场所保障。各单位要规范设置隔离(健康)观察室,配齐配全防护防疫物资设备,并安排专人管理。

(五)人员保障。学校要组建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工作队伍,一旦启动方案,立即投入使用。

干汊河镇中心校应急工作队:

队长张大忠 副队长:吴本和  聂永稳 江淮

成员:中心校班子全体成员、各小学幼儿园负责人

(六)应急演练。学校开学前与属地社区、卫生院等做好对接,完善学校突发疫情应急预案,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发现和解决细节性、关键性问题,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六、善后恢复

(一)及时整改。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患病师生的善后工作,对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认真研究整改,严防疫情复发。

(二)恢复秩序。因突发疫情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中心校报告县教育局协调县卫生健康部门对校内有关场地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并根据疫情形势科学研判,有序安排复学复课。因疫情隔离或住院的学生和教职员工,康复后须持具备资质的医疗单位开具的复课(工)证明、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疫苗接种证明及安康码“绿码”方可返学(岗)。

(三)调查追责。中心校配合县教育工委、县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突发疫情发生情况进行调查,对突发疫情处置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疫情重要信息,应对处置不力,或者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023910

 

编辑:葛超飞
搜索框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舒城县干汊河中心校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舒城县干汊河中心校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舒城县干汊河镇九龙塘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