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持续推进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做好2025年度秋学期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的通知》(皖教组秘电〔2025〕12号)的相关要求,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新生进行“阳光分班”。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分班机制,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教育环境,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关于教育的满意度,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全面覆盖原则。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除仅有一个班级的外,均应采取阳光分班。我校把每一名新生全部录入分班系统,保证全体新生全部参加“阳光分班”。
(二)公正公开原则。“阳光分班”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领导和管理,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做到方案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均衡配置原则。力求每个班级师资配备合理均衡、学生总数基本一致、男女生比例等大体相当。不组织入学考试分班,不设实验班、重点班,不将竞赛成绩、证书证明作为编班依据。
(四)平稳持续原则。分班以后,学生不得随意调整班级,不得随意转学,特殊情况必须转学的须经双方学校同意后报县教育局批准,并在拟转入学校均衡分班;对于分班后补登记或转入的学生,须根据学校“阳光分班”方案,进行随机分配。
三、工作流程
(一)制定方案。我校将依据均衡原则和县教育局的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包括班级数、师资、学生性别等情况,制定详细、可操作的本校“阳光分班”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并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
(二)公开程序。“阳光分班”前,我校将分班的程序和方式向社会公开。
分班时间:8月30日上午
地点:校报告厅
主持:桂在武
流程:使用规范的分班软件现场摇号,现场邀请10名家长代表,通过抽签选出1名家长代表作为一键分班摁键操作员,将起始年级学生分成以A、B两组(根据班级数设置字母数)为代号的班级。现场公布以A、B(根据班级数设置字母数)字母为代号的班级学生名单。请学生、家长到指示牌的位置站好;每个班级推选一名家长代表到台上抽取该班级的任课教师团队。主持人公布以班主任名字命名的班级任课教师团队。
(三)全程监督。 “阳光分班”现场,学校邀请责任督学、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县教育局工作人员等现场参与,现场公布分班结果。全程影像记录存档备查。阳光分班后,学生在班级情况将接受家长委员会的长期监督。
(四)及时公示。分班产生的最终学生名册(含对应的班主任)在当天第一时间通过学校公开栏、官方信息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示,并将分班结果上报县教育局备存。
四、工作要求
组 长:黄国
副组长:江淮
成 员:桂在武 吕良中 陈香桃 姚益兵
(二)广泛宣传。学校将加大对“阳光分班”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学校公开栏、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宣传“阳光分班”的目的、意义、程序和纪律要求,消除家长疑虑,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强化督导。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对全县“阳光分班”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督查,各校责任督学要全程参与和指导。
(四)严明纪律。依托全省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投诉平台,设立咨询监督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依法依规核查处理相关投诉举报。对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问责追责。
五、日程安排
(一)8月15日前,拟定《舒城县干汊河中心校2025年度秋学期七年级“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相关人员专题会议。
(二)8月21日至22日,学校将“阳光分班”实施方案送至县教育局审核。
(三)8月26日前,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让新生家长知晓分班有关情况。
(四)8月28日前通过学校公开栏、学校网站、学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学校“阳光分班”具体实施方案和分班程序。
(五)8月29日,固定教师团队。汇总起始年级学生名单,根据学生数和班额确定班级数,确定班主任人选和班号,均衡配备各班学科教师。当日将班主任和学科教师名单报县教育局人事股备案。
(六)8月30日下午,学校现场组织“阳光分班”并公布“阳光分班”结果。
(七)9月1日,正式开学。
附件:《干汊河中心校2025年秋学期七年级“阳光分班”工作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舒城县干汊河镇中心学校
2025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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