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关于转发县总工会舒工字〔2015〕52号 (关于举办舒城县第十三届职工迎春书 画展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县总工会舒工字〔2015〕52号 (关于举办舒城县第十三届职工迎春书 画展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2015年12月02日 14:52:42 访问量:331

 

 

关于转发县总工会舒工字201552号

关于举办舒城县第十三届职工迎春书

画展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心校、完职中、县直学校:

现将县总工会舒工字[2015]5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积极参加,丰富教职工文化生活。

 

 

舒城县教育工会

2015年12月2日

 

 

 

 

舒城县总工会文件

 

舒工字201552号

ê

 

关于举办舒城县第十三届职工

迎春书画展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系统工会工作委员会,各基层工会: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丰富全县广大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决定举办舒城县第十三届职工迎春书画展活动。本次活动由舒城县总工会主办,李公麟书画院、舒城县书法家协会、舒城县美术家协会承办。现将活动征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稿内容:

1.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的古诗词、联语、警句均可;

2.提倡自撰诗词、联语及以当地写生为题材内容的创作作品。

二、征稿范围: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广大职工

三、投稿要求:

1.投稿作品仅限竖式,不超过4尺整张(138*68cm),拒收横式;

 

2.在作品背面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3.每位作者投稿不超过2件,入展作品统一装裱。

四、作品归集:

1.所有入展作品编入作品集;

2.所有入展作者均可领取作品集。

五、征稿时间及投稿地点:

1.自发文之日起,至2015年12月15日截稿;

2.投寄或报送地址:舒城县文化馆,联系人:朱涛。

联系电话:138****0818      

六、其他事项:

1.投稿作品由主、承办单位择优入展;

2.本次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

3.所有来稿展出后可由作者自行取回;

4.展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工会组织认真对待本次活动,积极宣传并组织好本系统、本单位职工和书画爱好者参与投稿。

                                  

                             

                                    2015年11月25日

 

编辑:江淮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舒城县干汊河中心校 特此声明。
舒城县干汊河中心校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舒城县干汊河镇九龙塘
北京网笑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