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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
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舒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舒安办〔2019〕2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升事故防范应对能力,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校要进一步编制修订各类安全预案,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规定,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认真落实中小学校每月一次,幼儿园每季度一次安全应急演练。
2.各校根据自身实际建立专兼职应急队伍,制定相关制度。应急队伍要做好物资、装备保障,完善沟通协调机制,提升应急能力。
各校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在2019年10月底前做到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建设初步完成,应急救援队伍实现全覆盖。并于2019年9月30日前将学校应急救援队伍名册,应急物资、装备清单报县教育局监察室备案。
附件:《舒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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