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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度中小学中专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4年全市中小学中专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4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六人社秘〔2014〕22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政策说明
(一)评审标准。根据省、市人社部门通知,今年仍按我省现行政策开展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评审标准条件仍执行省教育厅、原省人事厅印发的《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教人〔2005〕6号),评审和聘用工作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原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0〕15号)的规定执行。国家部署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后,省里将及时贯彻实施。
(二)岗位设置和管理。各地、各学校(单位)要根据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转发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皖人发〔2009〕9号)精神,在《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规定的结构比例限额内,结合事业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科学设置岗位,加强岗位管理。对于在编在岗教师,各学校须在政府人社部门核定的结构比例范围内组织申报,超出结构比例申报的,将不予受理。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必须严格审核和把关,不得超结构比例推荐申报。
(三)支教问题。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支教问题,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原省人事厅教人〔200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申报人员的支教问题继续按照六教人〔2003〕39号文件规定执行。支教人员任教学科不限,但需要提供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市属学校安排支教工作的文件、受援学校的鉴定材料、任职任课表、教学设计及学生原始成绩表。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实践调研或锻炼的,须提供相关的证明和鉴定材料。
(四)关于城镇学校范围,我市含各县县城、六安市城区(包括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叶集试验区镇区办(不含所辖乡镇)所在地学校。
(五)城镇学校(单位)申报人员须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符合免试条件的须办理免试审批手续),评审初级、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需分别累计取得3个、4个和5个计算机模块合格证。
(六)申报人员教师职务任职年限计算到2014年12月31日。
(七)评审费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规定执行。
(八)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2〕69号)规定,按照现行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分学科评审的办法,增设“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科目。
二、有关工作要求
市有关部门对各县区和市直学校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督查制度,重点督查申报、考核、推荐、评审等重点环节是否规范,执行标准是否严格,并适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一)加强领导,严格考核。各地、各学校(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职务评聘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规范工作程序。各学校要成立考核组,组织申报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考评标准和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公布的专业技术职务空缺岗位、岗位职责和聘任条件,个人对照评审标准条件和有关文件,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并填写相应表格。各学校和主管部门要按照绩效考核办法,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进行全面考核,注重考察申报者的工作业绩和申报材料的积累过程,并将考核结果及时公布。
(二)以德为先,严格推荐。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教师的师德素养,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特别是对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和从业规定,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擅自办班补课、搞有偿家教等行为的申报人员,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不得推荐,并严肃处理。
(三)严格公示制度。各学校(单位)必须公示申报人员所有的申报材料,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严禁搞形式,走过场。对公示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各地、各学校(单位)要及时调查核实,认真处理,对有争议的材料,一律不得上报。用人单位在公示后,出具《单位公示证明》(见附件2)。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所在学校(单位)将公示的具体内容(材料)、结果填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申报材料公示情况”栏。
(四)严格材料审查。各地、各学校(单位)要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各种表格填写的内容、各种证件进行逐项审查核实,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凡是要求学校(单位)填写的内容不得由申报人本人填写。特别要注意对有关证书及教育教学实绩、科研论文等材料的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可靠。学校(单位)要对申报人的德、能、勤、绩作出综合评价,推荐意见填入评审表“所在单位意见”栏。坚持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
(五)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1.教师在申报时,应实事求是地总结自己的工作业绩,如实填报、提供有关材料和证书,不得以任何借口作假或伪造材料,并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之后5年内不得申报,并记入其师德档案;违规申报,评审已通过的,撤销其专业技术资格,收回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对包庇、纵容教师弄虚作假,违规推荐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学校和学校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学校和学校主要负责人当年不得评先评优,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3.对违反评审纪律或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专家,取消其评委、专家资格,5年内不得进入各级中小学教师评审评委库,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4.对包庇、纵容弄虚作假行为的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三、评审时间安排
(一)11月20日前,各县区报送中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中专学校讲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二)12月10日前,各县区报送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材料报送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对今年评审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附件:
1.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目录
2.单位公示证明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4.城镇学校教师支教或在农村学校任教情况登记表
5.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6.六安市2014年申报中小学中专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一览表
7.中小学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材料鉴定表
8.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其他表格
六安市教育局
2014年10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目录
一、县区、市直学校报送材料
1.委托函。
2.《六安市2014年申报中小学中专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一览表》纸质表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统一用Excel制表)。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个人申报材料袋内装一份,其余按系列、分学科装订)。
4.《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一式二十份(个人申报材料袋内装一份,其余另放)。
5.申报人员当年考评课材料(密封后装入申报人员材料袋)。
6.破格申报人员综合报告。
7.申报卡。
二、申报人需报送的材料
(一)申报条件方面材料
1.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均为原件)。
2.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3.职称晋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原件或免试审批表及相关材料。
4.中小学校长(含副职)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以上申报条件方面材料包装成一袋,并提供详尽的材料清单。
(二)教育教学方面材料(分七类)
第一类:教育叙事或行动研究报告。
第二类:原始完整的教学设计(教案)等。
第三类:原始授课计划、任职任课表、总课表、出勤情况证明等。
第四类:班主任工作等材料。
第五类:原始听课记录、研究活动记录和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人员公开课材料,以及有关证明材料等。
第六类: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人员提供的支教材料是:提供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市直学校以上安排支教工作的文件,受援学校鉴定材料、任职任课表、授课计划、教学设计及原始成绩表;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实践调研或锻炼的,须提供相关的证明和鉴定材料(免于支教的人员除外)。
第七类:教育教学成绩材料(九项条件之一)。
以上七类材料,每类材料装订成一册(或装成一袋),并在每类材料封面按顺序详细注明提供材料的内容。
(三)教研、科研方面材料
教科研方面材料装订成一册,并在封面上按顺序注明所提供材料的内容。
(四)其他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装入证件袋内)。
3.《材料鉴定表》一式两份。
4.《任期考核表》一份。
5.《考评结果汇总表》一份。
6.《城镇学校教师支教或在农村学校任教情况登记表》一份
7.《单位公示证明》一份。
8.《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材料袋内装一份)。
9.《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材料袋内装一份)。
附件2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本人系 (单位)工作人员,现申报 系列(专业) 级专业技术资格。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评审材料(包括学历、职称、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为真实。如材料提供虚假、失实,本人自愿五年内停止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并接受人社等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本公示证明一式三份,两份连同申报材料上报,一份单位留存)
附件3
单 位 公 示 证 明
同意推荐本单位 同志申报 系列(专业) 级专业技术资格。其申报的材料已经本单位审查,并按省有关规定在本单位公示一周以上。
申报材料经公示后无异议真实可信。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本公示证明一式两份,一份连同申报材料上报,一份单位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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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城镇学校教师支教或在农村学校任教情况登记表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入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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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 现任教师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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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 |||||||||||||||
起止时间 | 何地何校 | 任教 学科 | 任教 年级 | 是否任班主任辅导员 | 证明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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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 教 工 作 经 历 | |||||||||||||||
起止时间 | 受援学校 | 任教学科 | 任教年级 | 其他任职 情 况 | 备 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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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 学校 审核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工作 (派出) 单位 审核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或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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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主要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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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 工作 单位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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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 职务 |
| 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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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专业技术资格及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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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情况 | 毕业时间 | 学 校 | 专业 | 学历 | 学制 | 学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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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考试结果 |
| 计算机考试结果 |
| 任期考核 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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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情况 |
| 公示情况 |
| 是否破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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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现 职 以 来 主 要 业 务 工 作 实 绩 |
| 主要论文著作及业务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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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市(厅)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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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1.申报人须填写本表,每人一式20份,不另附纸; 2.“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栏中,须根据“标准条件”适用范围和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填写专业名称;
3.取得2种以上学历(学位)的,从第一学历开始填写(由低到高); 4.论文著作须写明刊物名称、刊号、发表日期、出版社名称、字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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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2014年申报中小学中专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一览表
申报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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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单 位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 年月 | 参加工 作时间 | 行政 职务 | 从事专业 工作年限 | 合格学历情况 | 现有职称情况 | 申报职称情况 | 考试及 培训情况 | 任期考核 | 教师 资格 | 备 注 | |||||||||||||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 | 学历 | 学位 | 名称 | 资格时间 | 聘任时间 | 名称 | 任教学科 | 外语 | 计算机 | 继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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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1、各县区、各单位申报年度职称评审时统一填写此表(用A3纸打印),连同电子文档(Excel工作表)一并报送。 | |||||||||||||||||||||||||||
2、取得2种以上学历、学位的都要在“合格学历情况”栏中填写清楚。 | |||||||||||||||||||||||||||
3、破格人员需在备注栏内注明。 | |||||||||||||||||||||||||||
4、单位名称需写全称(县区、乡镇、学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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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中小学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材料鉴定表
县、区(市直单位): 学校名称: 填表时间: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任教年限 |
| 行政职务 |
| 何种教师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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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时间、学校、专业) | 原学历 |
| 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 资 格 | 职务名称 |
| 培训 情况 | 继续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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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合格或免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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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历 |
| 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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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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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任职资格 |
| 申报材料公示情况 |
| 考核 结果 | 任期: 年度: | |||||||||||||||||||||||
材料项目 | 内 容 摘 要 | 同教研组两位 教师签名 | 教研 组长 签名 | 教务或人事或 学生管理部门 负责人签名 | ||||||||||||||||||||||||
1、行动研究报告 或教育叙事 或经验总结 | 1、 标题和撰写时间: 2、内容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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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学年教案情况 | 1、是否原始、完整及起止时间: 2、自选2—3份特色教案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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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作量和出勤情况 | 1、任现职以来承担教学工作总时数: 2、年平均学时数: 3、学校年平均学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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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班主任或教研组长等工作经历情况 | 1、担任职务名称和时间: 2、经验介绍材料题目和工作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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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教育教研活动情况 | 1、基本任期内听课及参与研讨次数: ,平均每学期次数: 。 2、基本任期内开设校内公开课次数: ,平均每学期次数: 。 3、基本任期内开设校际公开示范课次数: 。 公开课评价等次:优秀 次,良好 次,合格 次,不合格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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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支教情况 | 支教时间、学校和情况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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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教育教学成绩 | 1、符合教育教学成绩条件之第 条 2、具体成绩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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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教研科研条件 | 1、符合教研科研条件之第 条 2、具体情况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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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推荐 意 见 |
校长签名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 |||||||||||||||||||||||||||
主管部门资格 审查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学 科 组 初 评 意 见 | 综合评价及结论 | 思想政治: 教育教学: 教研科研: 结论: | ||||||||||||||||||||||||||
学科组投票结果 | 评审专家和学科组长签名 | |||||||||||||||||||||||||||
赞成数 |
| 反对数 |
| 弃权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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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会评审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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