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舒教督〔202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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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印发《舒城县创建国家学前
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晓天中学,各中心学校、初级中学,舒城师范附属幼儿园,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舒城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10月6日
舒城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
实 施 细 则
为推进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关于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教督函〔2020〕6号)、《舒城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实施方案》(舒政办秘〔2024〕37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教育的指示批示精神,健全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保障体系,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办园行为,提升保育教育质量,促进城乡幼儿园、公民办幼儿园协同发展,县域学前教育各项指标达到安徽省督导评估要求和教育部认定标准,确保2025年顺利通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国家认定。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普及普惠水平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8%,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5%,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0%,力争达到70%。(责任股室:基教股、计财股、民管办、双普办)
(二)加大保障力度
1.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责任股室:秘书室)
2.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责任股室:项目办、基教股)
3.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完善。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公办中心园。(责任股室:基教股、项目办)
4.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规范。落实省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提请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且运转良好。(责任股室:基教股、民管办、项目办)
5.财政投入到位。落实省定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省定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责任股室:计财股、基教股)
6.收费合理。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办法。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各类幼儿园无不合理收费。(责任股室:计财股、基教股、民管办)
7.教师工资待遇保障。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教师工资待遇。(责任股室:人事股、民管办)
8.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落实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交通、住建、卫健、市场监管、应急、消防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无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责任股室:监察室、项目办、基教股、民管办、督导室)
9.监管制度比较完善。对民办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年检制度。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建立3—5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落实到位。全面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民办园没有上市、过度逐利等行为。(责任股室:民管办、督导室、基教股)
(三)强化保教质量
1.办园条件合格。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普遍达到规定要求。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责任股室:项目办、教仪站、民管办、计财股、教研室)
2.班额普遍达标。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小班(3周岁至4周岁)25人,中班(4周岁至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至6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责任股室:基教股、民管办)
3.教师配足配齐。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责任股室:人事股、民管办)
4.教师管理制度严格。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制度。落实幼儿园(含民办)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普遍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没有发生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责任股室:人事股、民管办)
5.落实科学保教要求。依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无“小学化”现象。(责任股室:基教股、民管办、教研室)
(四)争取配套政策
1. 县委、县政府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相关文件。(责任股室: 办公室、基教股)
2. 学前教育布局规划(县域详细规划中包含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的相关内容)。(责任股室: 项目办)
3. 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相关文件;村集体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的相关文件;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的相关文件。(责任股室:计财股、基教股、民管办)
4. 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名单公示网址(包含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标准的相关文件。(责任股室:基教股、 民管办、计财股)
5. 落实公办园和民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相关文件。(责任股室: 人事股、民管办)
6. 落实幼儿园安全监管责任联动机制的相关文件。(责任股室: 监察室)
7. 民办园审批、年检等制度的相关文件,民办幼儿园信息备案和公示情况(可提供网址) ;上一年度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相关文件。(责任股室:基教股、民管办、督导室)
8. 包含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培训、师德师风建设等制度的相关文件。(责任股室:人事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是党的二十大报告的明确要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是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具体举措,提升我县学前教育质量的重要契机,全县教育系统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推动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二)加强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成立由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重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业务谋划、指导、部署、督查等工作。县教育局相关股室,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创建工作。各中心校书记、校长是本区域创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亲自推进辖区内创建工作。各幼儿园园长是具体责任人,要全力以赴,落实人员、明确分工、务求实效。
(三)强化督查,确保创建实效
县教育局双普办根据创建进度,定期开展督查,并召开工作调度会,研究解决问题,指导创建工作。各中心校和幼儿园要突出问题导向,及时整改,补差补缺。县教育局将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纳入全县教育系统年度教育综合考核和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考核。对推进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视情节严重程度,追究责任。
附件:1.舒城县教育局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舒城县教育局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舒城县教育局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
舒城县教育局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包训祥 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张 燕 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汪泽雨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长
杨云飞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育局副局长
郑昌财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研室主任
张友斌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育局工会主席
王方胜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王 权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育局总督学
李海林 县教育局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
成 员:县教育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附件2
舒城县教育局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王 权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育局总督学
李海林 县教育局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
副 主 任:苏晓燕
成 员:桂河冰 汤太平 张圣林 汪 敏 钱业存
汪 瑞 汪 丽 刘正勤 孔凡科 张 健
涂小娟 沈 平 常 萍 郭 婷 张志刚
潘 丹 金庆龙 胡修林 郭云霞 叶苏婷
附件3
舒城县教育局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
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类别 | 任 务 | 牵头股室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公办园占比 | (1)提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率,制定提升公办园占比率的方案。对于占比过低的乡镇,根据乡镇公办园学位数,下达指标。 |
基教股 |
相关股室各中心校 幼儿园 | 2024年 9月前 |
(2)把城区新建成的小区配套园办成公办园。 | 基教股 | 计财股 | 持续开展 | |
党建 工作 | (3)推动幼儿园党建工作规范化,为无党员的公民办幼儿园配备党建指导员或党员教师。 | 秘书室 | 人事股 相关学校 | 2024年 12月前 |
教职工配备 | (4)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尽快核定全县公办幼儿园所需专任教师编制数、专职保健员和教职工总数。 | 人事股 |
| 2024年 9月前 |
(5)采取编外聘用方式,根据全县公办幼儿园教师实际缺额和生源变化情况,由中心校统一招聘幼儿教师,为在园幼儿150人及以上的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健员,专职保健员与教师同样方式招聘。 | 人事股 | 计财股 各中心校 | 2025年 9月前 | |
(6)将乡镇中小学富余教师调整补充到幼儿园任教。 | 人事股 | 相关股室 | 2024年 9月前 | |
(7)开展转岗培训,推动教职工100%持证上岗。 | 人事股 | 各相关股室 | 2024年 9月前 | |
(8)制定幼儿园教职工培训计划,开展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定期开展保育员培训、保健员等其他教职工培训。 | 人事股 | 基教股 教研室 民管办 | 长期坚持 | |
(9)拟定公办园编内编外幼儿教师薪资待遇相关政策措施及实施规划,报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实施。落实公办园教职工五险一金。 | 人事股 | 计财股 | 2025年 2月前 | |
(10)制定并执行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 | 人事股 | 相关股室相关学校 | 长期坚持 | |
(1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师德教育、完善考评制度、加大监察监督力度,普遍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无影响恶劣的师德师风问题。 | 人事股 | 相关学校幼儿园 | 长期坚持 | |
民办园治理 | (12)督促办园条件达达不到普及普惠县验收标准的民办幼儿园按期整改。 | 民管办 | 相关股室相关学校 | 2024年 10月前 |
(13)督促民办园配齐各类教职工,教师、保育员等教职工100%持证上岗。 | 民管办 | 相关股室 | 2024年 10月前 | |
(14)制定保障民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有关政策,督促民办园落实教师待遇,为所有教职工购买五险一金。 | 民管办 | 相关股室 | 2024年 10月前 | |
(15)督促民办园改善办园条件,按要求扩大绿地面积、配齐沙池、水池、图书、玩教具等必配办园设施设备。 | 民管办 | 相关股室 | 2024年 9月前 | |
办园 条件 | (16)做好年报前各校数据统计分析。 | 计财股 | 基教股 民管办 双普办 | 2024年 9月 |
(17)科学分流生均面积不足的公民办幼儿园生源。 | 基教股 | 民管办 相关中心校 | 2024年 9月 | |
(18)改善公办园办园条件,配齐沙池、水池等必备施舍设备。修葺外墙严重脱落、房顶漏水的部分公办幼儿园。 | 项目办 | 计财股 相关学校 | 2024年 9月前 | |
(19)实施部分公办园活动室灯光改善。 | 项目办 | 计财股 | 2024年 9月前 | |
(20)配齐公办园玩教具、图书等。制定图书配备标准。 | 教仪站 | 基教股、教仪站 | 2024年 10月前 | |
(21)对未经消防验收备案投入使用的幼儿园,进行逐一消防检查,根据实际做好消防设计或专家论证,制定整改方案,尽快落实整改任务。对无法通过整改且安全隐患较大的幼儿园,要坚决予以停用,确保师生安全。 | 项目办 | 监察室 | 2024年 10月前 | |
(22)按照托育机构卫生许可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对未取得卫生保健许可证的幼儿园进行培训指导、改造提升、检查验收,确保园园达标,取得卫生评估合格报告。 |
基教股 | 民管办 | 2024年 10月前 | |
安全 卫生 | (23)落实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安全监管。 | 监察室 | 相关股室 | 2024年 10月前 |
科学 保教 | (24)树立科学保教理念,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 | 基教股 | 民管办 教研室 | 长期坚持 |
(25)规范一日活动安排流程,并督促全县各园按照规范要求,制定一日活动安排表,并报送县教育局审核。 | 基教股 | 民管办 教研室 | 2024年 6月前 | |
(26)督导各园科学制定保教计划、科学备课,合理进行环创。 | 教研室 | 民管办 基教股 | 长期坚持 | |
(27)开展幼儿园“小学化”治理。 | 基教股 | 民管办 教研室 | 长期坚持 | |
(28)科学落实幼小衔接相关政策。 | 基教股 | 民管办 教研室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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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教育局 2024年10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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