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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
书法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六安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直各校: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1〕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基二〔2013〕1号,以下简称《指导纲要》) 、《教育部关于印发<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社科〔2014〕3号)精神,继承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书法教育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地各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书法教育
在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汉字和以汉字为载体的中国书法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书法教育对培养学生的书写能力、审美能力和文化品质具有重要作用。书法是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对中小学生进行书写基本技能的培养和书法艺术欣赏,是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培养爱国情怀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学生汉字书写能力,培养审美情趣,陶冶情操,提高文化修养,促进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书法教育与写字教学密不可分,开展书法教育有利于促进和加强中小学写字教学。
当前,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电脑、手机的普及,人们的交流方式以及学习方式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中小学生的汉字书写能力有所削弱,为继承与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提高国民素质,有必要在中小学加强书法教育。
二、正确把握书法教育基本理念
中小学书法教育以语文课程中识字和写字教学为基本内容,以提高汉字书写能力为基本目标,以书写实践为基本途径,适度融入书法审美和书法文化教育。
1.面向全体,让每一个学生写好汉字。识字写字,是学生系统接受文化教育的开端,是终身学习的基础。中小学书法教育要让每一个学生达到规范书写汉字的基本要求。
2.硬笔与毛笔兼修,实用与审美相辅。中小学书法教育包括硬笔书写和毛笔书写教学。书法教育既要重视培养学生汉字书写的实用能力,还要渗透美感教育,发展学生的审美能力。
3.遵循书写规范,关注个性体验。中小学书法教育要让学生掌握汉字书写的基本规范和基本要求,还要关注学生在书法练习和书法欣赏中的体验、感悟和个性化表现。
4.加强技能训练,提高文化素养。中小学书法教育要注重基本书写技能的培养,不断提高书写水平。同时在教学活动中适当进行书法文化教育,使学生对汉字和书法的丰富内涵及文化价值有所了解,提高自身的文化素养。
三、全面明确书法教育要求
1.开设书法课的要求。中小学校主要通过有关课程及活动开展书法教育。义务教育阶段书法教育以语文课为主,也可在其他学科课程、地方和校本课程中进行。其中,小学3-6年级每周安排1课时《书法练习指导课》用于毛笔字学习。在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要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开展书法教育,美术、艺术等课程要结合学科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书法教育。普通高中在语文等相应课程中设置与书法有关的选修课程。中小学校还可在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中开展书法教育。
各小学每天要安排15-20分钟写字或书法练习短课,巩固、拓展《书法练习指导课》教学成果。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从2015年秋学期开始,在小学三年级使用经教育部审定推荐、由市选定的《书法练习指导》课教材,三年级以上年级在以后学年逐年级使用。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市按程序选定并报省教育厅同意西泠印社出版社《义务教育三至六年级·书法练习指导》(主编刘江)实验教材作为全市小学书法教科书。
2.书法教学的要求。中小学书法教育应本着打好技能基础、坚持循序渐进、注重书法修养、提高文化素质的原则。
明确写字的基本要求:书法教育应培养学生正确的写字姿势,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1-3年级着重培养学生硬笔书写能力,首先要能使用硬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做到规范、端正、整洁;随着年级升高,逐步要求行款整齐,力求美观,并学写规范、通行的行楷字,提高书写速度。三年级开始,过渡到硬笔软笔兼学。
明确使用毛笔书写的基本要求:学生要用毛笔书写楷书,临摹名家书法;大致了解书法历史和汉字字体源流;从书法作品的内涵、章法、结构、笔法等方面鉴赏历代重要书法家作品,培养初步的书法欣赏能力,提高审美情趣。
3.书法教育的“目标与内容”、“教学建议与要求”、“教学评价”等要求和规定具体请见《指导纲要》。
四、逐步落实书法教育管理措施
1.加强书法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各县区要按照《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整体推进书法教育。市直学校要起带头和示范作用,积极开展书法教育。
各地各校要把书法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整体规划、特色发展计划、校园文化建设计划,在扎实上好每周书法课、每天书法练习课的同时,大力开展书法兴趣小组活动,开展书法展示、交流活动,提升师生书法水平,扩大书法教育影响,使书法教育成为本地本校教育的亮点和特色。
各地要把学校开展书法教育情况纳入教育教学检查或评估内容。
2.加强书法教师队伍建设。要逐步形成以语文教师为主体、专兼职相结合的书法教师队伍。要加强书法教师的培训,组织全体教师研学《指导纲要》,把握其基本要求,练好“三字”,提高教师的书法水平和书法教育能力。中小学语文教师应逐步达到能兼教书法课水平。师范学校要重视培养师范生的书法及其书法教育能力。市、县区师训部门要将书法教育作为教师全员培训重要内容。
各地各校要本着“不培训、不上岗”原则,从2015年开始,对义务教育学校三年级以上使用书法新教材的教师进行教材教法培训。市教育局已将2015年全市小学书法教学用书培训专家讲座和相关资源视频制作成光盘下发各县区,请各地注意及时复制下发各校发挥作用。
学校要为整体提高学校书法教育教学水平创设条件,要充分发挥本校优秀书法教师的专长,指导和引领学校全体教师提高书写水平。要充分发挥书法教育学术团体的作用。学校可以聘请书法家、书法教育工作者、有书法专长的家长等作为兼职指导教师。
鉴于书法教师不足、书法教育整体水平不高现状,各地要在加强教师书法教育培训的同时,通过拓展思路、改革创新来解决问题,如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装备辅助书法教育教学,制作、使用书法教育教学光盘,合理运用教材配套书法教育资源,尝试在乡镇内开展书法教师走校教学、网上在线同步课堂等。
3.提供必需的保障。学校图书馆要为书法教育置备相应的碑帖、挂图、书籍、电子出版物等必需资料。有条件的学校可设置专用书法教室。
4.教研部门要把书法教育纳入教学研究工作的范围。各地要配备专职或兼职书法教研员,研究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教学规律和评价方法,及时组织经验交流,指导学校和教师开展书法教学工作,提高书法教育质量。在教学质量监测和评估中,要有对学生汉字书写质量和水平的考查安排。
5.加强督导评估。书法课开设情况要纳入教育督导的专项内容。教育行政部门不组织、不鼓励学生参加各类书法考级活动。
6.要规范书法教育学生用书的使用。教育部规定:义务教育3-6年级《书法练习指导》、普通高中书法选修课教材须经教育部审定通过后使用,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的书法教育学生用书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通过后使用,现有未经过审查的学生用书逐步退出使用。
各地各校要及时总结书法教育经验,上报书法教育信息和经验材料。市教育局在适当的时间,开展教学观摩研讨、师生书法比赛等活动,在区域推进中小学书法教育成绩显著的县区或学校召开现场会,推广先进经验,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推进全市书法教育工作。
请将此文迅即转发到各中小学,在新学年及时贯彻执行。
六安市教育局
2015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直有关新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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