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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 动态监测和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5年10月09日 16:10:07 访问量:358

 

 

 

 

舒教基〔2015〕64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

动态监测和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有关完职中,各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改善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状况,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快乐、全面成长,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中小学留守儿童动态监测和教育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主阵地,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发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探索建立留守儿童少年档案登记管理、监护人联系、结对帮扶、寄宿管理、安全教育和监管等五项保护管理机制;落实学校教育管理、家庭教育管理、贫困、学困生特别关爱工程、社会(社区)教育管理以及留守儿童少年“自律自强”教育等五项措施;倡导和完善“代理家长”制,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及监护人培训工作。努力实现农村留守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活动有所”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对象

父母双方或一方从农村居住地流动到其他地区3个月以上,自己留在农村居住地,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是中小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履行学校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中的责任关系到千万个家庭的未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站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高度出发,认真做好本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动态监测和教育管理工作。

2.建立领导负责制度。为了切实加强我县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县教育局成立由县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舒城县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股,负责日常工作和督促检查,办公室主任由基础教育股长兼任。各学校要相应建立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教育动态监测机制,认真实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的“五项机制”。切实落实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中的“五项措施”,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动态监测和教育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创建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3.扎实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各学校要实事求是地进行摸底调查,认真填写农村留守儿童动态监测和教育管理登记表、统计表(见附件),全面掌握本校留守儿童信息;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成长档案,为每一名留守儿童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由学校指定专人填写、保管。留守儿童档案项目要齐全,所填信息要准确,班主任每学期要对学生思想品德、言行举止、学习态度、学习成绩等进行鉴定。

附件中的统计表除各校存档外,还需上报县教育局基教股,材料上报要求:(1)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以中心校集中上报,完职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直接上报,今年上报时间为10月20日前;(2)中心校要负责所属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统计表的汇总,并上报汇总表和分校统计表;(3)所有报表格式为Excel表格,同时上报纸质和电子表格,电子表格文件名统一为“XX学校留守儿童统计表”,上报邮箱:J8669****@163.COM。

4.建立学校家庭教育一体化制度。学校定期举办留守儿童监护人、托管人、代理家长培训,要抽调有教学管理经验的老师,特别是心理老师担任专题讲座,增加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增强家长作为第一监护人的责任意识,为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及监护人提供及时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同时要与农村留守儿童家长或监护人签订《留守儿童管理教育责任书》,与外出务工家庭保持密切联系,促使家长履行法定监护责任,共同承担留守儿童的教育责任。

5.建立总结汇报制度。各学校每学期要对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进行总结,开展自检自查,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自检报告的内容包括:留守儿童教育的基本情况(含有关数据统计);采取的措施(含制定方案、管理办法及工作措施等);工作经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的措施和建议等。此材料今年已上报,以后各学期和农村留守儿童动态监测和教育管理统计表一并上报。

6.建立专项工作考核机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动态监测和教育管理工作由县教育局牵头,各学校要从2015年秋季开学起,建立和实施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动态监测和教育管理工作,明确职责,落实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县教育局将在对该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的基础上,在全县范围内确定一批以“留守儿童之家”命名的样板学校,工作成效特别显著的将给予表彰奖励,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学校的综合考评范围。

                                    

舒城县教育局

2015年9月28日

 

 

 

 

 

 

报:市教育局。

 

 

 

编辑:江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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