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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国家认定准备工作的通知》等
两个文件的通知
有关完职中,各中心校、初级中学,县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认定准备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督〔2016〕8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预检反馈意见的通知》(皖教督函〔2016〕131号)两个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对照文件精神,落实省预检反馈意见,迅速整改落实,积极做好我县“迎国检”准备工作。
附件:1.《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认定准备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督〔2016〕83号);
2.《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预检反馈意见的通知》(皖教督函〔2016〕131号)
舒城县教育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组
2016年12月14日
附件1:
皖教秘督﹝2016﹞83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国家认定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定于2017年1月4日对我省24个县(市、区)组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认定工作。为全面做好迎检工作,确保24个县(市、区)顺利通过国家认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迎国检的重要意义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既是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国检是国家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终极认定,事关教育公平和政府的公众形象。为确保迎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受检县(市、区)及所在的市务必要把迎国检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工作,切实增强迎国检的荣誉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咬定目标,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全力攻坚,确保迎评各项措施的高效落实。真正把这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过问,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好迎检工作局面。
二、要层层建立责任机制
要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机制。各受检县(市、区)要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把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单位和个人。要实行问责追责机制,对工作不力的立即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对工作滞后的要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误影响国检认定结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要适应国检方法的变化
一是要求政府领导脱稿陈述和独立答辩均改为由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承担;二是检查学校随即抽查,学校名单当天提供;三是问卷调查由纸质问卷改为手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电脑(学生)网络问卷。各受检县(市、区)要针对上述变化,调整工作方案,积极做好相应准备。
四、要做好预检工作
要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松懈情绪,各受检县(市、区)要在国检前对所辖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包括民办学校、教学点,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不留空白。要对照相关标准和要求,重点查找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对账销号,确保不留盲点。市级要加强对市管学校、经济功能区和受检县市区的预检和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迎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地要把农村偏远村小、教学点、市直学校和功能区管学校作为预检的重点,不留死角。
五、做好补缺补差和整改工作
国家材料审核反馈情况已下发各地。各受检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国家材料审核反馈的问题,全力做好补缺补差和整改工作。对于在短期内能整改到位的指标,如生机比、生均图书册数,要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抓紧添置,并确保在国检前全部配备到校。对这些短时间内实在难以解决的办学基本条件指标,如“生均校舍面积”、“生均运动场地面积”、“教师学历合格率”等也要做出整改规划和措施。各受检县(市、区)须提供县级财政部门关于追加教育经费预算的通知、预算拨款凭证、资金支出凭证附件,以备检查。
六、准备齐全的迎检材料
迎检材料是迎检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县(市、区)政府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围绕《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督〔2012〕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政办秘〔2012〕96号)规定的评估内容;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级办学基本标准有关数据和情况;小学、初中计算差异系数 8 项指标原始数据;省工作性评估指标有关数据、文件等。具体包括:
1.《县级人民政府工作汇报稿》(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加盖政府公章)。
2.“各省分县薄弱环节整改情况调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加盖政府公章,“三个增长”补拨经费需要提供财政拨款单等凭据复印件)。
3.受检县(市、区)存在的问题自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
4.《受检县特色亮点与不足》(电子版)
5.《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关数据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
6.《×××县(市、区)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
(二)学校材料主要包括:
1.学生和班级、教师队伍、10项基本办学条件等基本情况;
2.《到校检查工作表》需重点关注的13个方面情况:“两为主”情况;留守儿童情况;残疾儿童受教育情况;公用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绩效工资情况;小学科教师配备和课程开设情况;教师校长交流情况;教师培训经费;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情况;学生择校情况;学生课业负担情况;学生安全工作;重点班情况等。
七、营造良好的迎检环境
各受检县(市、区)要动员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和交通秩序整治,确保学校周边环境整洁,道路通畅。县(市、区)教育局要对所有学校校园净化、绿化、美化和文化建设状况逐一检查,学校要做到平整、剪修校园绿化,整理、修缮玻璃、墙面,更换残破课桌椅板凳,全面清扫教室、功能室、食堂、厕所及其他卫生死角,对厕所进行消毒、除臭,不留死角。做到无痰迹、无口香糖、无杂物、无乱涂乱画,车辆摆放整齐有序。教师办公室应做到干净有序。
要营造具有浓厚教育氛围和良好校风的校园文化。要体现正确的价值观和育人观,如体现党的教育方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及爱党爱国等方面的教育内容;要在适当部位和场合悬挂国旗国徽、中小学生守则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方面的内容;要有反映教育教学成果的学生和教师作品;在有关部位要有节水、节电、节粮、保护花草、注意安全等温馨提示和警示。学校各功能教室要张贴相关制度和操作规范。要全面检查学校公示栏、橱窗等,及时更新并清理不符合规范的内容,如张贴教室里的学生成绩排名表等。
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16年12月6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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