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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舒城县委教育工委 舒城县教育局 关于对2020年度重点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给予奖励的决定

2021年05月28日 14:58:33 访问量:701

 

 

舒教工委〔202116

 

中共舒城县委教育工委 舒城县教育局

关于对2020年度重点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给予奖励的决定

 

各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20213月,县委教育工委对2020年度教育重点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表彰决定(舒教工委〔202112号)已下发。为鼓励先进、激发干劲,经县委教育工委525日会议研究决定,对文件中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实施奖励(受多个表彰的以最高奖励为准,不重复计算)。具体奖励金额如下:

一、综合目标考评先进集体(每校5万元,此项奖励用于学校办公经费支出,共11个学校计55万元)

城关中心校、干汊河中心校、棠树中心校、孔集中心校、张母桥中心校、干汊河中学、舒城职业学校、桃溪中学、实验小学、周公渡初中、舒三中学。

二、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评先进集体(每校3万元,此项奖励用于学校办公经费支出,共5个学校计15万元)

桃溪中心校、千人桥中学、杜店初中、舒师附小、查湾中心校。

三、先进个人(每人2000元,共35人计7万元)

(一)综合目标考评先进集体学校主要负责人(17人)

刘卫东、张大忠、付代明、钱业存、张建军、高传文、郑昌财、查斯舜、孔令仓、汤太明、孙昌亭、张红柳、班大友、李少云、杜显周、宋兴无、王仕仂。

(二)综合目标考评、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评先进个人(18人)

曹学成、汪春生、田正才、金德宝、何登保、孙  武、刘双喜、张  春、曹开松、许鹏程、周代奇、韦宗林、徐家艾、罗仁松、周国权、奚立德、周  杰、金远胜。

希望受表彰奖励的学校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2021年5月26日

县委教育工委               2021年5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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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姚名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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