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2015年春学期全县学生安全管理暨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工作》第三督查组对我镇部分学校(幼儿园)进行了督查,根据督查组提出的督查意见,要求以下单位立即整改。
一、中心校本部:学生宿舍立即安装应急照明灯,食堂”三防”无设施,立即安装纱门纱窗。
二、朝阳初中:化学实验室药品存放、保管不规范,食堂食品留样不规范。应立即整改,做到规范保管,规范存放,规范留样。
三、幸福幼儿园:安保力量不足,值班人员年龄偏大不适宜做安保工作,安保器材不足,监控未经常巡查,接送学生车辆中存在改装车(皖NQ6189),食品留样不规范,午休室拥挤且只有一个出口,请立即整改到位。
望上述各单位对照本意见要求,立即组织落实整改。若因工作拖拉失职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将追究单位负责人管理责任。
201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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