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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 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6年03月16日 15:02:47 访问量:465

 

 

 

 

舒教监〔2016〕14号

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

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完职中、中心校,初级中学,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16〕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1.强化“安全第一”的意识。各学校主要负责人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工作摆上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安全培训和教育,使学校所有人员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安全行为更加自觉。

2.开展安全宣传。建立学校安全教育宣传阵地,加大安全教育的宣传力度,通过学校安全简报、宣传画报、宣传窗、广播、家长学校等阵地和安全例会、家长会、家访、致家长信等途径,把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教育知识宣传到学校师生、学生家长和广大人民群众,形成校内外强大的安全教育合力,上下齐抓共管,共筑安全防护网,创造安全的学校环境。

3.规范安全制度。结合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包括防火、防盗、防疫、防踩踏、防暴力、防溺水以及食品卫生、道路交通、精密仪器和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等安全工作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切实可行的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采取有力措施有计划地抓学习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师生安全常识和自护、自救能力的培养;进一步健全师生外出活动审批报告制度和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工作机制,不断规范学校安全管理。

4.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

(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校内通道、出入口、夜间照明设施的管理。加强校车管理,积极配合交管、公安部门对非法车辆载运学生行为进行打击。

(2)严格饮食卫生管理。食堂从业人员全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索证索票”、食品留样等制度,严禁过期食品、霉变食物、“三无”产品进校门;做好生活水源的水质检测工作,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

(3)加强学生节假日及课余时间的安全教育。结合学校自身特点,依据学生居住地域情况,组织一些课外兴趣活动小组,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健康向上的课外活动。教育学生健康上网,不去青少年不宜的场所,不玩危险游戏。防溺水,防诱骗,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4)加强消防工作。严格消防器材的配备,教学楼、仪器室、实验室、图书馆、机房、厨房、寝室等场所根据规定配齐消防器材;禁止学生(幼儿)鸣放烟花爆竹和携带火柴、打火机等危险品。

(5)密切关注校舍设施安全。开展经常性的校舍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加以整改。加大人防、物防投入,确保校产安全。

(6)开展珍爱生命教育。加强教师、学生的法律知识和心理健康教育,充分发挥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在学生思想教育方面的重要作用,关爱“留守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对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予以跟踪,建立心理障碍学生档案,避免不测事件发生。严格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

5.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追究制,对发生事故处理不力或未按时报、失真虚报、隐瞒不报,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对因管理不力、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

 

 

舒城县教育局 

2016年3月11日

编辑:江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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