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校无烟学校创建工作,保护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创造一个优美、洁净、舒适、文明的校园环境,根据《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印发<舒城县学校控烟工作实施办法>通知》《舒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印发<舒城县创建无烟学校实施方案>的通知》(舒卫健〔2021〕25号)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控烟工作管理制度:
一、成立学校控烟领导小组
组 长:张大忠
副组长:聂永稳 江淮 吴本和
成 员:班子成员 各班班主任
学校控烟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控烟工作,保证控烟制度的落实,并将控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赵先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姚名林、葛超飞、张元纯为成员,具体负责校园控烟工作落实,张元纯同志重点做好无烟校园宣传。
二、校园内实行24小时全日制禁烟,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
三、学校的教室、学生活动场所、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学生宿舍等一切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做到不敬烟、不劝烟,客人递烟应婉言谢绝。
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本办公室及教职工的禁烟工作。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部门和教师负责,进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并做到室内无抽烟者、地面无烟蒂和烟灰。
五、互相监督,积极配合,发现吸烟、劝烟、递烟现象及时劝阻。
六、学校大门口设立“创建无烟学校”标志,教学楼、学生活动场所、会议室、图书室、教师办公室、走廊、厕所等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志,并禁止摆放烟具。
七、大力宣传吸烟的害处以及禁烟的好处,各科教师能将“吸烟有害健康”的知识有机融到教学中。人人都知晓“吸烟可导致心脑血管疾病和癌症”的知识,人人都自觉遵守本校的禁烟制度。教导处负责我校学生及教学场所、教师办公室的具体控烟工作,总务处负责宿舍楼内的控烟工作及禁烟标志牌的安装,团总支负责学生控烟的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办公室负责办公楼、保卫科负责门卫室的控烟工作,并适时组织进行控烟知识讲座。
八、教职工在校园内吸烟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发现第一次吸烟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进行通报批评,经常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教育无效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严重违反学校控烟规定的,在年终考核时予以降低考核格次。对彻底戒烟或控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科室,学校将适时表彰。
九、对于本校师生及来访人员吸烟现象,每位师生都有义务和责任上前阻止,制止其不文明行为,并及时向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十、教师的各级评优将严格遵守控烟规章制度,否则一票否决。
十一、控烟工作的巡视、检查和监督
1.学校控烟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不定期对校园控烟工作进行巡视。
2.校党支部书记组织本支部党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办公楼、教学楼等公共场所进行控烟检查。
3.学校党总支办公室设立控烟监督员,对校园公共场所吸烟现象进行监督。
4.团总支组织学生控烟监督员对校园内的吸烟现象进行监督。并评选“优秀控烟监督员”。对能认真履行监督员职责,鼓励和帮助吸烟教职员戒烟的监督员给予积极肯定和奖励。
十二、本制度从2022年5月起实施。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在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干汊河镇中心学校
二〇二二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