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 城 县 教 育 局 文 件
舒教监〔2014〕12号
关于加强防范冰冻雨雪天气灾害
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近期我省大部地区将有一次较强的降雪过程(大别山区或有大到暴雪),预报所述降雪天气过程正值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开学时段,为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有条不紊地搞好学校开学各项工作,现就全县学校防范冰冻雨雪天气灾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各级各类学校要站在“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高度,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制,克服麻痹思想,明确岗位职责,做到思想重视、组织健全、措施到位。要针对近期极端天气情况,严格执行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学校的各项安全工作。目前全县学校正处于开学阶段,各项工作任务繁重,各级各类学校要把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检查,落实雨雪天气学校安全措施。各学校要加强安全检查,特别要对危旧校舍、围墙、厕所、电气线路、室外体育器械、宣传栏、简易停车棚等容易遭受雨雪灾害的区域和设备设施进行重点巡视检查,对楼道、寝室、厕所的照明灯进行检修,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修排除,实行24小时监控,及时处理屋顶、树木积雪,防止出现垮塌伤人事故。要加强学校食品和饮用水管理,及时供应师生饮用开水,落实学校食堂卫生工作,确保无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各学校可结合本地雨雪天气实际,报经教育局同意,可采取推迟上学时间、调课、停课等形式规避安全风险(紧急情况下可先采取相关措施再上报)。严禁学校无正当理由自行调课。各校作息时间调整情况要及时告知学生家长。
三、加强教育,提高雨雪天气师生安全意识。各学校要及时对师生进行低温雨雪天气的安全教育,提醒教师上下班、学生上放学期间要注意安全出行。在校园中容易发生摔伤、踩踏的地方设立警示牌,防止路滑发生伤害事故。要教育学生在校园内、楼梯道中有序慢行,不追逐哄闹。特别要教育学生注意有关雨雪天气的安全事项,增加安全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同时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共同做好学生上放学途中的安全工作。
四、加强管控,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各校要落实领导教师包保责任,要落实同接送学生车辆车主签订责任状措施,完善冰冻雨雪天气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措施;建议有条件的家庭由家长亲自接送学生,动员家长与学校共同做好校车超员超速防控工作;要教育学生不乘坐“三无”车辆和超员超速车辆,尽量不骑电动车、摩托车上学。各学校要将车况不好、违规载运的车辆信息以书面形式上报当地交警部门,并督促交警部门排查整改,坚决杜绝交通事故发生。
五、加强防范,确保用火用电安全。冬、春季是火灾高发季节。特别是当前天气寒冷,学生取火御寒的安全隐患大增。各校要切实落实消防安全的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火灾逃生知识的宣传和技能培训,增强师生消防意识,严防学生因擅自取暖而导致火灾。重点加强对学生宿舍、校内公共聚集场所及校园周边建筑用电用火事故的防范,严格学生在校的用火用电管理,落实好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善造成的火灾事故。
六、加强值班,切实做好安全应急信息报送工作。各校要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安排足够的管理、保卫、后勤等人员坚守岗位,增强护校巡逻、检查整改工作的力度和密度;要落实领导带班制,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持值日带班,学校主要负责人24小时开通手机,确保雨雪天气学校安全信息畅通;要做好学生的出勤管理,及时掌握学生迟到或未到校的情况及原因,并及时与家长沟通联系;要重视做好应对极端天气引发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一旦发生灾情,立即按有关预案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信息。
舒城县教育局
2014年2月12日
|
|
|
|
|